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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語:現實生活中,很多人往往因為對法律知識了解甚少而無法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因此,我們需要多學習一些與自己密切相關的法律知識。本文為您整理了一些關于離婚協議不可執行的法律知識。詳情請閱讀文章。
離婚協議不可執行1.離婚協議不可執行
離婚協議書的內容并不像法院的判決書和調解書。協議離婚后,一方不履行離婚協議內容的,另一方必須單獨向法院提起訴訟尋求解決。但離婚協議中規定的內容未必能得到法院100%的支持,存在很大的不確定性。
只有通過法院調解達成的離婚或者法院作出的離婚判決才具有強制執行力。一方當事人不履行調解書或者判決書內容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申請強制執行。法院會采用強制措施來保證對方必須履行義務,這樣更有保障。
離婚一般分為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協議離婚,雙方需要遵循自愿原則,妥善解決子女撫養問題,起草離婚協議書,到民政局協商離婚。如果非協議離婚,則無需簽訂離婚協議書。未來,離婚后的雙方都可以尋找自己的生活。
2、離婚后房子可以分割嗎?
離婚后可以協商分割房子。具體來說,房屋可以根據以下情況進行分割:
1、一方婚前購買房屋,房產證登記在一人名下的,歸一方所有。
一方在婚前購買的財產以及婚后取得的財產所有權證明,均屬于個人所有。夫妻一方在婚前以個人財產一次性全額購買的房屋,且房屋所有權證登記在一方名下的,婚后該房屋也歸個人所有。
婚前一方支付首付款,婚后以夫妻名義共同還清貸款。房子是個人財產。夫妻一方在婚前以個人財產購買房屋,支付首付款后辦理抵押貸款,且房產證登記在一人名下的,該房屋視為個人婚前財產。結婚后,以夫妻名義共同償還貸款,并不改變房屋作為個人財產的性質。但對方以個人財產清償的貸款部分,應當全部返還;已用夫妻共同財產清償的,應退還一半。
產權證書登記在一方名下,但投資人有債務的,應當退還。如果房產證登記在一方名下,但另一方有證據證明自己在婚前購買房屋時也出資,離婚時分割財產時,該房屋將成為一方的個人財產。財產登記人所有,其余部分不屬于他。
希望以上文章中的法律知識能夠幫助您解決離婚協議書無法執行相關的法律問題。其實生活中法律問題無處不在,所以我們應該多了解法律知識,以免遇到法律問題時不知道如何解決。如果閱讀以上內容后您的問題仍未得到解答,您可以點擊下方“立即咨詢”按鈕在線咨詢專業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