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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紹:
股份有限公司與有限責任公司的主要區別在于發起人條件和股權轉讓限制不同。股份公司的創始人不得少于二人,但不得超過兩百人;有限責任公司的創始人不得超過五十人。
有限責任公司與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要區別是:
1、發起人的條件不同。設立有限責任公司,股東出資不得超過五十人;設立股份有限公司,發起人不得少于二人,但不得超過兩百人;
2、股權轉讓限制不同。股份有限公司股東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轉讓。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必須征得其他股東過半數的同意。
請注意,設立有限責任公司的條件如下:
1、股東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2、有符合公司章程規定的全體股東認繳的出資額;
3、有公司名稱并建立符合有限責任公司要求的組織機構;
4、股東達到法定人數;
5、有單位住所。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二十三條設立有限責任公司,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股東達到法定人數;
全體股東認繳的出資額符合公司章程的規定;
股東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有符合有限責任公司要求的公司名稱和組織機構;
有公司住所。
請注意,設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條件如下:
1、發起人達到法定人數的,設立股份有限公司發起人人數不得少于2人,但不得超過200人,其中一半以上在中國有住所;
2、全體發起人認購的股權總額或者募集的實繳股權總額符合公司章程的規定;
3、股票發行及籌建事項符合法律規定;
4、發起人制定公司章程,募集設立經創立大會批準;
5、有公司名稱,建立符合股份公司要求的組織機構;
6、有單位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