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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遺囑,遺產會按照遺囑分割嗎?不必要!談到繼承,法律界人士常說“有遺囑的,按照遺囑辦理,沒有遺囑的,按照法定繼承辦理”。但在實踐中,往往沒有那么簡單,有時即使有遺囑,也不能按照遺囑分割遺產。法律很容易理解。請大家關注收藏,楊律師將為您解析。
1、按照遺囑分割的前提是遺囑必須是有效的。關于遺囑的實質有效條件和形式有效條件,我前面已經介紹過。如果您需要它們,您可以查找它們。本文將不再贅述。
2、無效遺囑可以是完全無效,也可以是部分無效。完全無效的遺囑相當于失效,但部分無效的遺囑,有效內容仍然具有約束力。
3、遺囑應當為缺乏勞動能力、無收入來源的繼承人保留必要的遺產份額。例如,死者有未成年子女或年邁父母需要贍養,如果在立遺囑時沒有為這些人留下相應的生活保障,而將全部遺產交給他人,則年幼子女或年邁父母可以主張將遺產遺贈給其他人。遺產中應分出相應份額以保證生活費用,剩余部分可按遺囑處理。
4、有多份有效遺囑,其內容有沖突的,以遺囑為準。先前的遺囑可能部分或完全無效。
5、如果立遺囑人立下有效遺囑,然后在遺囑中處分遺產,遺囑受益人可能無法按照遺囑獲得遺產。比如,張三立了遺囑,將一定的財產賜給了張小三。張小三得到遺囑,高高興興地離開了。然而,張三生前把房子賣掉了,張小三無法按照遺囑得到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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