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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一男子開公司覺得辦手續麻煩,就托熟人偷偷刻了印章,冒充社區居委會工作人員蓋章。東闖事件發生后,該男子及其熟人均被行政拘留。
23日下午15時00分左右,十堰市東岳公安分局北區派出所民警在轄區內開展“家家戶戶封印萬千愛心”活動。警方發現,張灣一家印章店里,有人私刻了某社區居委會的名字。公章已開具,違法者李某被傳喚至派出所接受調查。
經查,李某店里的公章是為朋友陳某刻的。當時,陳因有急事,請李刻印。由于朋友的青睞,李無法拒絕,所以他仍然刻下了印章,以求吉祥。
出于安全考慮,李刻完印章后,將其交給朋友使用一次。陳先生看著蓋章后,便將印章保留了下來。根據李提供的線索,警方認真梳理了案件。另一方面,他們借助“家家戶戶,愛封印在千家萬戶”活動的幫助下,開展了走訪調查。最后,他們找到了陳某,并依法傳喚他到案調查。
陳某到案后,對自己非法刻制私章的行為供認不諱。據交代,陳某原本想開一家公司,但他認為辦理營業執照麻煩,加蓋印章的審批手續也繁瑣,于是就產生了錯誤的想法。他想到朋友李正好會刻印章,所以為了方便,他決定開一家公司。向她求助。現在想起來,我真的很后悔。我一開始就應該依法辦理手續并取得證書。
目前,公安機關已依法收繳了李某刻制的居委會公章,并對李某、陳某處以行政拘留、罰款。目前案件已移送相關部門處理。
警方提醒,私刻公章屬違法行為,任何私人印章店均不得刻制。任何人私自使用公章,無論是否用于商業目的,都將面臨法律制裁。(通訊員范福軍鄒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