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網
如今,網絡詐騙越來越多,手段也千變萬化。有的人被騙,少則數百,多則數萬。那么網絡詐騙要達到什么程度,公安機關才會立案呢?
刑法和司法解釋規定了詐騙罪的數額:
《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條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一條詐騙公私財物三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上、三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上的,以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論處。”、“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可以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情況,在前款規定的數額范圍內共同研究確定本地區實施的具體數額標準。報告本地區的發展情況,并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備案。
第五條詐騙、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依法定罪處罰。
利用發送短信、打電話、網絡等電信技術手段,對不特定多數人實施詐騙。詐騙數額難以核實,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其他嚴重情節”:”,因欺詐而被定罪并受到懲罰:
發送虛假信息5000條以上的;
撥打詐騙電話500次以上的;
詐騙手段暴力、危害嚴重的。
有前款行為,數量達到前款第項、第項規定標準十倍以上,或者詐騙手段特別惡劣、危害特別嚴重的應當認定犯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犯罪。“其他特別嚴重情節”將構成詐騙罪定罪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