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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新聞客戶端8月6日訊(記者夏丹、通訊員華媛)咨詢:我在公司工作了15年。我之前受過10級工傷。我需要辭職,因為我想到其他地方發展。十級工傷員工辭職應該怎么做?您將獲得什么補償?有哪些補貼?補貼按照什么標準?
答:我市工傷參保職工被認定為十級傷殘的,勞動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按照月平均工資計算。勞動合同終止或者終止時,協調地區職工上一年度工資。工傷保險基金向個人發放4個月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費,用人單位發放8個月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費。職工確診患有職業病的,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標準在上述標準基礎上提高50%。工傷職工解除或者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且法定退休年齡不滿5年的,每減少一年,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費減少20%。距法定退休年齡不滿一年的,按一次性傷殘就業補貼全額的10%發給;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或者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的,不再領取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費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費。補助金。
咨詢:我的父親于2019年4月不幸去世,辦完各種手續后被告知只有7月份國保基數調整后才能領取喪葬補貼和社保個人賬戶金額。此外,山東省上年度社會保險月費還有10個月。平均工資。7月中旬基地已進行調整。現在八月了,我打電話詢問,被告知一個月后打電話看能否領取。到底什么是基本調整?
答:你所說的基數是全省職工平均社會工資,用于企業職工工資支付。此外,還有社會平均工資,用于計算企業退休人員死亡后的養老金。2019年,我市死亡參保人員省級工資尚未公布,故死亡企業退休人員10個月養老金暫無法計算。
責任編輯:劉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