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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介紹,工傷等級不能直接評定,燒傷深度也不是工傷分級的直接依據。有七種情形應當認定為工傷。同時,《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七條、第三十八條還對工傷職工能夠獲得的福利和賠償作出了相關規定。
一度、二度燒傷留下的疤痕所造成的工傷等級無法直接評估。
燒傷深度并不是工傷分級的直接依據。相反,必須根據燒傷引起的肢體功能障礙的程度來評估殘疾程度。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因工作原因在工作時間、工作場所發生意外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從事與工作有關的準備工作或者收尾工作時發生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工作場所執行工作職責時遭受暴力或者其他意外傷害的;
(四)患有職業病的;
(五)在工作之外,因工作原因受傷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上下班途中,因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受傷的;
(七)依照有關法律、法規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2.《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七條職工因工致殘并被認定為七級至十級殘疾的,享受下列福利:
(一)一次性傷殘補助費由工傷保險基金根據傷殘程度支付。標準為:七級傷殘為13個月工資,八級傷殘為11個月工資,九級傷殘為11個月工資。為9個月個人工資,10級傷殘為7個月個人工資;
(二)勞動、雇傭合同期滿或者終止,或者勞動者本人提出解除勞動、雇傭合同的,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費,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費。應當支付一次性殘疾就業補貼。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2.工傷工人可以申請哪些賠償?
除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外:工傷醫療費、輔助器具配置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傷殘津貼、生活護理費、喪葬補助費、扶養親屬撫恤金、一次性工作死亡撫恤金、康復福利金除治療費、工傷住院伙食補貼、外地就醫交通費、食宿費等外,一次性工傷醫療補貼、和勞動能力鑒定費,用人單位還需要對職工因工受傷給予一定的補償:
1、工傷住院伙食補助、異地就醫交通費、食宿費:職工因工負傷住院期間住院伙食補助,由職工所在單位按照規定支付達到單位出差伙食補助標準的70%;經批準轉院轉院異地就醫所需的交通費、食宿費,由職工所在單位按照本單位職工出差標準報銷;
2、停工停薪期間的工資:工傷職工停工停薪期間的工資和福利待遇不變,由用人單位按月支付;勞動者生活不能自理的,用人單位派人照顧,所需陪護費用由用人單位按照協議支付。支付;
3、傷殘津貼:對安排工作有困難的五級、六級殘疾工傷職工,用人單位每月按工資的70%、60%發放傷殘津貼;
4、一次性殘疾就業補貼:對五級至十級殘疾工傷職工,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用人單位按照上一年度所在地區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發放勞動關系終止當年。一次性殘疾就業福利。
什么情況下可以認定為工傷?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規定,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在工作時間、工作場所因事故受傷;其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發生工傷事故。在準備工作或收尾工作中因事故受傷的;在工作時間、工作場所履行工作職責時,因暴力或者其他事故受傷的;患有職業病的人;下班期間因工作原因受傷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上下班途中發生非個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受傷;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同時,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五條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在工作時間、工作場所突發疾病或者暈倒;搶險救災活動中維護國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傷害。受傷;雇員原在軍隊服役,因戰爭或因公致殘,已被評定為傷殘等級,到用人單位后舊傷復發。
因此,根據上述規定,如果職工因上述情形發生事故受傷或者下落不明,或者因非其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上下班途中發生火車事故,可以認定為工傷。同時,對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的活動中受傷的員工,以及原在部隊服役、因戰爭或因公致殘的員工,經評定為傷殘等級,到用人單位后舊傷復發的,也可予以認定。對于工傷。
燒傷深度并不是工傷分級的直接依據。相反,應根據燒傷造成肢體功能障礙的程度來評估殘疾程度。下列情形應當認定為工傷:(一)在工作時間、工作場所因工作事故受傷的;(二)在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從事與工作有關的準備工作或收尾工作的,在從事性工作時發生意外傷害的;(三)在工作時間、工作場所執行工作職責時,遭受暴力或者其他事故傷害的;(四)患有職業病的;(五)在下班期間因工作原因受傷或者發生事故且下落不明的;(六)上下班途中,因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造成人員傷害的;(七)依照有關法律、法規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相關規定,職工因工受傷,可從工傷保險基金中申請支付工傷醫療費、輔助器具配置費、一次性傷殘補助費、傷殘津貼、生活費等。護理費、喪葬補貼、供養親屬撫恤金、一次性工亡撫恤金、康復治療費、工傷住院伙食補貼、異地就醫交通費、食宿費等,以及用人單位給予的一定數額的補償。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七條職工因工作被診斷為七級至十級殘疾的,享受下列待遇:
(一)一次性傷殘補助費由工傷保險基金根據傷殘程度支付。標準為:七級傷殘為13個月工資,八級傷殘為11個月工資,九級傷殘為11個月工資。為9個月個人工資,10級傷殘為7個月個人工資;
(二)勞動、雇傭合同期滿或者終止,或者勞動者本人提出解除勞動、雇傭合同的,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費,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費。應當支付一次性殘疾就業補貼。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作者:發琪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