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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土地拆遷補償費一般為《土地管理法》《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只要國家需要征地拆遷,就需要根據當地實際情況提供相應的補償。如果您不清楚應當按照什么法律規定辦理征地拆遷補償,可以參考本文的內容。
土地拆遷補償適用哪些法律?1、征地拆遷補償依據哪些法律規定辦理?
征地補償按《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辦理;
1.《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二條
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國有土地上單位和個人的房屋的,應當對被征收房屋所有人給予公平補償。
第十七條
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向被征收人提供的補償包括:
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
因房屋征收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補償;
因房屋征收造成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
市、縣兩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補助、獎勵辦法,對被征收人給予補助、獎勵。
2.《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五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關人民政府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報原批準用地的人民政府或者有批準權的人民政府后,可以收回國有土地使用權:
因實施城市規劃、城區舊區改造等公共利益需要確需使用土地的;
土地出讓或者其他有償使用合同約定的使用期限屆滿,土地使用者未申請續展或者續展申請未獲批準的;
因單位注銷、搬遷而停止使用原劃撥國有土地的;
公路、鐵路、機場、礦山等經批準報廢的。
依照前款第項規定收回國有土地使用權的,應當對土地使用權人給予適當補償。
2、拆遷補償標準是什么?
拆遷、建設單位按照規定標準向被拆遷房屋所有權人或者使用人支付的各項補償費用。
房屋補償費
用于補償被拆遷房屋業主的損失。根據被拆遷房屋的結構和折舊水平進行劃分,并按每平方米單價計算。
(2)離職補償費
用于補償被拆遷房屋居民暫時居住在臨時住房或自行尋找臨時住所的不便。按臨時居住條件分配,按被拆遷房屋居住人口按月補助。
激勵補償費
用于鼓勵被拆遷房屋居民積極協助房屋拆遷或自愿放棄部分權利,如自愿搬遷到郊區或不要求拆遷單位安置房屋等。房屋拆遷補償的各種標準,由當地人民政府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和國家有關法律規定確定。政策已定。
3、征地補償費用包括哪些項目?
根據該法規定,征地補償費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費。
土地補償費:
國家對被征地人因征用土地而造成的損失給予補償,導致被征地人減少土地或者無地耕種的。
安置補助費:
對以土地為主要生產資料和生活來源的農民,國家對因國家征地、土地推廣造成的生產生活困難,給予必要的生產生活補貼。
統一的年產值標準是計算征地補償費用的主要依據。征地補償費根據被征用耕地的類型和質量、農民對土地的投資、農產品價格、農用地等級、當地農民現有生活水平和社會發展狀況等因素,按照統一的年產值標準確定。綜合考慮經濟發展水平、原征地補償標準等因素,確定相應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倍數進行計算。
青苗補貼:
被征用的耕地上有未收成的農作物,由于搶用土地,青苗必然被毀掉。對于短期作物,按照一季產值進行補償。對于多年生作物,根據種植期和生長期的長短給予合理補償。幼苗補償根據不同的養殖品種、養殖方式、養殖設施等進行補償。
地面附著物補償費:
國家對被征用土地上各類建筑物、構筑物、設施的拆除、搬遷、恢復、轉移、砍伐等給予補償。
土地拆遷補償的法律規定在上面已經得到了明確的回答。只要有征地拆遷,補償標準就需要根據當地生活水平或物價確定。同時,征收前需與被征收人進行協商。經協商無異議后,方可實施征收。閱讀本文后,如果您的問題仍未得到解答,您可以點擊下方“立即咨詢”按鈕在線咨詢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