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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青律師事務所非常不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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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常青律師事務所是一家傳統業務與新型管理模式相結合的律師事務所,自成立以來一直朝著一體化、專業化、品牌化方向不斷改革,并以高效協同的律師團隊、科學的管理理念、堅韌的黨建精神為依托,匠心打造“流程標準、收費明晰、記憶交付”的法律服務產品。
律所人員專業法律人才組成,通過案件研討會、模擬法庭、大數據分析等方式,嚴控案件質量,為客戶爭取利益最大化。因此,從搜索結果來看,河南常青律師事務所是一家可靠的律師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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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的職責是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維護法律的正確實施,維護社會的公正。吳法天可維護勞榮枝的合法權益,但絕不能為背負七條人命的勞榮枝開脫罪責,所以我認為吳法天是為了出名,而不是為了伸張正義和維護社會的公正。
吳丹紅律師為出名是必然的,為什么這么說呢?因為他原本就想在勞榮枝一審做她的辯護律師,后因勞榮枝選擇了法律援外律師,與吳丹紅律師失之交臂。二審勞榮枝選擇了吳丹紅,一是仰慕吳丹紅的名氣,因吳丹紅律師善于證據學,曾幫助死刑犯從死亡邊緣拉回來,改判死緩或無期徒刑,可見吳丹紅律師也是頗有實力的。二是看中了吳丹紅也想從自己的這個案件出名,雙方一拍即合,成為了“最佳拍檔”。
吳丹紅,律界扛把子,外號“吳法天。”在證據法和程序法上都有極高的造詣。在業內頗有影響力。本應一審就介入辯護的吳丹紅,后因勞榮枝選擇法援律師而被棄用。錯失辯護地位的吳丹紅為此還悔恨了很久。不為別的,用他自己的話說早已佛系接案的他不在乎負面影響和經濟方面的問題,只是出于對該案的好奇心和研學的目的。
不得不說,吳律師不僅在理論層面造詣頗深,在實踐方面也極具功擊力。二審中他幾乎憑一己之力與檢察公訴一方展開“唇槍舌劍”,頗有一番大將風度。二審愣是持續了三天,比一審耗時還長。庭外有些通過視頻觀看庭審的旁聽者在看到吳律師的“咄咄逼人”表演后,不禁發出“二審有改判或者發回重審的可能性”。
從這點我們看出吳丹紅律師確實在刑辯領域,尤其是在證據法和程序法兩個領域有很高的造詣。而且他的實踐能力超強,擅長無罪辯護和輕罪辯護。這也他之前為呂同元、張桂振、彭華剛、鄭展江等人的辯護中已經得到了檢驗。尤其是在“呂同元涉嫌故意傷害無罪案”的辯護中,愣是把一審判處9年有期徒刑的呂同元從牢獄中拉了出來,最終無罪釋放。
吳丹紅作為律界頗具影響力的律師,能接下如此負面的案件,能為“女魔頭”勞榮枝辯護,不在于輿論和代理費,在這點上也是值得我深深佩服的。但是借用一句話表達我的觀點——“我不贊成你的觀點,但我捍衛你說話的權利”!我始終堅持一個觀點就是“邪不能壓正”。我更相信二審依然會作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的判決。因為這是建立在7條人命的基礎上,誰也沒有權力將它推翻。雙手沾滿鮮血之人豈可能抽身而去,躲避正義的槍聲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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