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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小編關注到一個比較有意思的話題,就是關于律師團隊交流分享文案范文的問題,于是小編就整理了4個相關介紹律師團隊交流分享文案范文的解答,讓我們一起看看吧。
作為一名專職律師,說下我對其他不同律師的不同感受:
1、有案源的律師好NB好爽啊,光案源比例得拿多少錢吶,不過他們都年紀大了,我還年輕。
2、他頭禿了。
3、他好有錢。
4、他好專業,或相反:就這?
5、他咋這么忙?
6、他咋誰都認識?
7、有的律師素質真的好,最喜歡跟態度好、不擺架子的律師交流了。
8、他們在頭條上咋吸引的這么多粉絲?
律師們對做律師的感受五花八門。
有案子煩,沒案子也煩,哈哈。
不僅要經常熬夜,還要防止脫發,干了不幾年,肚子都大了一圈。
沒點心理承受能力還真不適合搞這一行,外人的眼里律師應該是精英范兒的,應該是西裝革履的,其實哪有那么多西裝給你穿,哈哈,大多數就一普通工作而已。
要是差異,可能收入比大多數行業高一點兒,但這是巨大的投入換來的,應該說是對長期主義者的饋贈,還有就是接受的信息源比較多,能了解很多大眾沒法接觸的事兒,久了,可能對社會的認知比較好。其他的,就很normal了,大家一樣上班擠地鐵,去行政機關都得一樣排隊,干什么都沒有特權,掙著賣面粉的錢,操著賣白粉的心。
還比較危險,你也不知道哪個當事人心血來潮會砍你一刀,那就慘了,掏心掏肺的換來這么一刀,一個家庭就這么破碎了,所以很多老律師都說,干這一行,最重要的是保護好自己。
哎,沒有一行是容易干的。
我就是律師!
首先,律師也是一個普通人,普通人的喜怒哀樂,律師身上也都會有。只是律師可能會對自己的要求更高一些,比方說酒后不開車,因為酒后開車,可能就意味著律師生涯的終結!所以請首先把律師當作平常的人來看待??赡芷匠?吹降牟顒e也就是工作時穿戴可能更正式一些吧!
其次,律師是一個終身學習的職業。我國每年都會有大批的法律和司法解釋出臺,2021年《民法典》出臺之際,有些律師就有了“畢生所學,毀于一旦”的調侃。當然,這只是開玩笑啦,《民法典》的大部分內容,都只是把那幾部法律以法典的形式呈現出來而已,改動還是相對較小的。不過最新出臺的《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刑法修正案十一》確實需要占用各位律師的一些時間,尤其是《刑法修正案十一》中未成年人負刑事責任的年齡改變,更要引起刑事律師的注意。
再次,律師的自由職業其實并沒有想象得那么自由!律所中的提成律師時間上比較自由的,但是對于案件多,業務忙的律師來說,時間可能都是不夠用的!而另一些剛開始成為提成律師的新手律師,可能因為業務量比較少而比較自由,但是內心其實是非常焦慮的。沒有業務就意味著沒有收入,而生活的壓力是不會因為收入的缺少而減輕的!
最后,想告訴大家,各位在法律咨詢時,付費和不付費時,收到的解答差別是非常大的!當你在蹭免費的法律咨詢時,律師只是給你指明一個方向; 而當你在咨詢時付費,律師會非常詳細得為你進行解答,因為你尊重了他的知識和職業!
所以,還是要在咨詢的時候,養成付費的好習慣!
如果以上回答對您有幫助,歡迎評論、點贊、關注!我是@廉曉旭律師,法律更愿意保護積極維護自己合法權益的人!
我自己就是一個律師,以我對律師這個職業的認識,我覺得生活在現在這個社會,須臾離不開法律,因此,,生活中我們應該有個律師作為自己的法律顧問,隨時為自己提供法律咨詢。
一、其“職業”特征是運用法律工具不擇手段謀求私利,無論那私利在性質上是“合法”還是“不合法”、是否合情合理。
二、由此而生,其普遍性情是得理不饒人,好處務要拿盡,做事甚少留余地退路。當然,從法條上講,人家是“合法”的。
這種性情,不會有相知之友,唯利是圖,在“私利”前提下,又極為“忠誠”,簡言之,就是極佳的看家護院的狗腿子。
對了,他們把這些特質,稱之為“職業道德”。
當然,好狗腿子,也很貴呢。
一般來說可能很少接觸律師,對律師的印象最多的是遇到官司,刑事訴訟或民事訴訟時才請律師。從電影電視里看到的律師好多負面形象,吃了原告吃被告,為了私利出賣良心人性等等,其實這些都不是律師的正面形象。
律師是現代社會進步的重要組成部分,簡單地說是最大限度地維護你的合法權益。現代生活每個人越來越離不開律師,尤其是各種專業律師。比如現在糾紛很多的房地產市場,你在房地產交易時咨詢一下專業律師,尤其是期房或二手房交易前通過專業律師了解清楚相關的信息,如有沒有用地證、什么性質用地證、規劃兩證一書、施工許可證、預售證、環保手續、竣工驗收備案、有沒有抵押貸款、有沒有產權糾紛、建筑結構、交易面積和測量面積、消防規范、開發商背景、交易對方情況等,否則你會遇到問題時再找律師就被動了。
廣州一所謂老牌房地產企業開發的一最熱點地方的項目,其時并未取得預售許可,其售價也超過政府限價,而且上市公司股東正因債務受到征監和金融機構凍結,項目正處于準備出讓階段,這個樓盤還進行一二級聯動銷售,收取誠信金?,F在項目轉手后就肯定有糾紛。
你好,我是西安富富張永祥,很高興回答你的問題。
大家平時能接觸律師嗎,對律師的印象如何?
關于這個問題,我以我的實際經歷給你分享一下。
那是2003年的事了。當年懷揣著夢想,拖家帶口的來到相對落后的固原市,自己有過硬的汽車維修技術,就開了汽車維修店,做汽車維修,配件銷售,生意一直不錯。在六月份的一天,當地跑出租車的一個司機,發動機故障進去維修,順利交車后,要求他不能高溫,速度不能超過60碼,沒想到他開出去一個禮拜,電子風扇不起作用,交車前要求給他更換的,他堅持不換,更改成手動風扇,高溫了忘記打開風扇降溫,導致發動機開鍋,造成機油進水的故障。
開始給我說,他承擔費用,要我重新給他維修。當時我還有別的工作,沒有動工,過了大概兩個鐘吧,他給我說,是我的配件質量問題,所有問題都要我承擔。我沒有理睬,你愛咋辦咋辦,緊接著,他就叫來工商行政管理所,現場經過問詢,給我一份行政處罰決定書,扣留我的汽車配件,賠償車主的損失,就這樣,拉著我的配件,揚長而去。
后來,經過多方打探,這個車主和工商行政管理所所長是親戚關系,合起伙來故意整我。最后,朋友給我聯系了一位律師,經過和他溝通,了解到工商所沒有出具行政處罰決定書的權利,必須由工商行政管理局決定才有效,他們這個是行政執法程序違法,律師告訴我,這個情況可以進行行政復議,也可以進行行政訴訟,他用他的專業知識,深入淺出的給我講解二者的區別,分析兩種方式對我的利弊,經過權衡,我選擇行政訴訟,委托他做我的代理律師,提交訴狀,確定開庭時間。
經過兩個多月的等待,終于開庭了。主審法官經過庭前問詢,主訴方和被訴方的陳述答辯,最后,在莊嚴的國歌聲中,全體起立,主審法官宣布,支持主訴方訴求,被訴方行政執法程序違法予以撤銷,歸回主訴方所有扣留物品。
庭審中,他運用淵博的專業知識,為我這民告官的行政訴訟案件盡力辯論。在律師的幫助下,保護了我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捥回了我的名譽,尊嚴。非常感謝我的代理律師。
但愿我的回答能給你有所幫助。
我自2010年開始執業至今,覺得大家平時還是可以接觸到律師的。
一、大家都容易接觸到的資料或者見過律師。比如鎮司法行政部門會進行普法活動,普法活動中一般會邀請當地的律師或者法律援助律師進行現場法律問題的解答,只是可能大家都沒有留意而已。
二、法律援助熱線12348,接聽的一般都是律師。
根據你的描述,既然談及會見工作,該案應該是一個刑事案件,以我的執業經驗來看,開完庭判決下來之前律師最重要的事情是寫一份精美的辯護詞、積極與審判法官溝通。而不是與當事人會見溝通。
首先,一份精美的辯護詞至關重要。辯護詞是對整個案件及庭審活動的總結,辯護詞一定要突出重點,不放過對當事人任何可以減輕從輕的情節,一份精美的辯護詞要具有說服力,辯護詞不是對公訴人的反駁,而是站在法官的立場,讓法官充分考慮辯護人的建議,庭審過程中我們的思緒可能有點混亂,因此庭后提交一份書面的辯護詞很重要,沒必要把時間浪費在會見上。
其次,積極與法官溝通。溝通前最好與法官先預約,溝通過程中可以發表自己對案件的看法,包括案件事實及量刑,雖然我們提交了書面辯護詞,但是法官都很忙碌,不一定會仔細閱讀,因此當面溝通尤為重要,當面溝通可以加強法官對該案的印象,引起法官對案件的重視,如此才會大大增加法官采納辯護意見的可能性。
綜上所述,判決下來之前律師的功夫應該用在草擬辯護詞、與法官溝通上,這樣才能更大程度爭取當事人合法權益,而不是做些表面功夫,浪費時間去做無意義的事,比如去會見安穩當事人心里,雖然一定程度取悅了當事人,但這不是律師價值的體現。當然,如果時間允許的情況下,可以會見一下當事人告知庭后自己應該做的工作,讓其安心等待結果。
有必要。
在這段期間里律師和當事人可以就庭上的一些狀況,在律師提交代理詞或辯護詞中對這些狀況進行補充說明和完善。
另一方面雙方也對可能出現的判決結果進行預評估,并做好下一步的準備。
有必要的,特別是當事人沒有到庭參加庭審活動的案件,律師需要與當事人進行溝通庭審的內容,涉及是否需要補強證據或者提交書面代理詞等。但以上都是需要具體案件具體分析的。建議當事人自己要及時與律師進行聯系。
根據個人經驗,律師與當事人及其親屬溝通,除了平時之外主要的三次:
一,初始接案:此階段要聽取當事人全面反映案情,對案件做全面分析做風險評估制訂訴訟策略;
二,開庭之前:把案件事實做最后整理,向當事人交代庭審辯論技術,叮囑注意事項;
三,庭審之后:根據庭審交鋒中得失以及法官審理要點,準備結果下達后的應對方案。
個人體驗,未必正確。供參考吧!
我認為向你打保證的律師的本身就不靠譜……因為律師是辯護者!而不是'審辨官!審辨官都沒審出的結果!就向你保證、是不客觀的!打官司最主要的是證據!證據是靈瑰!是案件的根本!沒有鐵的事實證據做支撐!法官不可能拿著終身的審判權!亂來的!剛直不阿的法律!是會公平!公正的、只要你有理!有證據!法院的大門永遠對著有理的人敞開的!但最主要的最你的證據能否經得起推敲!合理的事實!明確的被告!合乎法律的要求!范圍!地點等!這條是前置條件……
首先律師有執業規范和職業道德,不應當用打保票的方式誤導當事人,二是律師只能依法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而不可能滿足當事人的一切愿望和超出法律允許范圍及不合理的要求,三是律師應認真分析案情,如實告訴當事人有利和不利所在,并告知和律師的代理方案及努力的方向,可能爭取到的最好結果是什么,四是訴訟有風險,律師應告訴當事人,影響案件最后結果的因素很多,有些因素律師是無法掌控的,當事人要有承擔風險的思想準備。
到此,以上就是小編對于律師團隊交流分享文案范文的問題就介紹到這了,希望介紹關于律師團隊交流分享文案范文的4點解答對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