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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通過法律手段解決糾紛時,大家都非常關心訴訟過程中會產生哪些費用?哪些費用是自己承擔,哪些費用是對方承擔?
針對這一問題,筆者簡單總結了訴訟過程中常見的費用以及費用的責任方。
1、案件受理費
原告在提起法律訴訟維護自身合法權益時,不可避免地會動用國家司法資源,因此原告需要向法院繳納一定的訴訟費用。
原告需繳納多少訴訟費?本案涉及財產,訴訟費用的數額根據原告請求的數額確定。金額越大,訴訟費用越高。如果案件不涉及財產,例如侵犯姓名權、名譽權、榮譽權等,法院將收取每案100元至500元的費用。
訴訟費用由原告預先繳納。如果法院支持原告的全部訴訟請求,法院將判令被告承擔訴訟費用。如果法院支持原告部分訴訟請求,法院將根據案件具體情況確定各方承擔的訴訟費用數額。
原告應當自收到法院繳納訴訟費用通知之日起七日內繳納案件受理費,否則法院有權自動撤回訴訟。
當事人繳納訴訟費用確有困難的,可以向法院申請緩交、減交或者免交訴訟費用。律師費豁免僅適用于自然人。
2.律師費
原告聘請的律師的律師費自然由原告承擔。但在下列12種情況下,原告可以要求被告承擔原告支付的律師費。
合同明確約定違約方承擔律師費
當事人在簽訂合同時可以約定,違約方的違約責任包括守約方為通過司法程序獲得救濟而支付的律師費。需要注意的是,律師費必須合理且實際繳納,否則法院不會支持。
債權人行使撤銷權案件
《民法典》第540條規定:“撤銷權的行使范圍以債權為限。債權人行使撤銷權所發生的必要費用,由債務人承擔。”
擔保權糾紛案件
《民法典》第691條規定:“保證的范圍包括主債權及其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以及實現債權的費用。當事人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商標侵權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標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七條規定:“商標法第五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為制止侵權行為支付的合理費用,包括權利人或者其授權代理人調查取證侵權行為所支出的合理費用。人民法院根據當事人的訴訟請求和案件具體情況,符合國家有關部門規定的律師費可以納入賠償范圍。”
著作權侵權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著作權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六條規定:“著作權法第四十八條第一款規定的為制止侵權行為支付的合理費用,包括權利人或者其授權代理人為調查取證侵權行為所支出的合理費用。人民法院根據當事人的訴訟請求和具體案件情況,符合國家有關部門規定的律師費可以納入賠償范圍。”
專利侵權案件
《專利法》第七十一條:“專利侵權的賠償數額,按照權利人因侵權所受到的實際損失或者侵權人因侵權所獲得的利益確定。權利人的損失或者侵權人獲得的利益難以確定的,參照專利許可使用費的倍數合理確定……賠償數額還應當包括權利人為獲得專利權而支付的合理費用。停止侵權。”這里的合理費用包括律師費。
人臉信息侵權案件
網絡侵權案件
生態環境侵權案件
不正當競爭案件
知識產權侵權訴訟中的濫用權利行為
存在虛假訴訟、惡意訴訟等明顯不當行為。
3、公告費
有些案件無法通過郵寄方式送達,最終只能通過公告方式送達。
程序中有兩種公告,一是訴訟材料和傳票的公告,二是判決書的公告。
原告還墊付了公告費用,勝訴后法院判決被告承擔這筆費用。
一個公告的費用在300元左右,一個節目的公告費用在600元左右。
4.保存費
如果原告向法院申請保全被告的財產,原告需要向法院繳納保全費。保全費的數額按照保全財產的實際數額確定。
保管費最高限額為5000元。
保全費也是由原告先墊付,如果法院勝訴,則由被告承擔。
5、鑒定費
鑒定費用是當事人為證明其主張的事實性提供證據而向鑒定機構繳納的必要費用。
原告申請鑒定的,鑒定費由原告先行支付。那么法院最終會判決被告承擔嗎?答案是不一定。
在侵權賠償案件中,如涉及第三階段鑒定的人身傷害賠償案件、傷殘案件等,法院會判令被告承擔全部或部分鑒定費用。
對于不侵權案件,人民法院應當先裁定鑒定費用由舉證當事人直接向有關機構繳納。除筆跡鑒定、印章鑒定等事項產生的鑒定費用最終由敗訴方承擔外,因其他原因產生的鑒定費用最終由舉證責任方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