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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還有不到兩個月就要過去,你的工資發了嗎?年底老板拖欠工資應該怎么辦?上海律師回答:如果不發放工資的,勞動者是享有勞動報酬請求權的,是可以運用法律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的,那么年底老板拖欠工資應該怎樣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呢?
很多勞動者去工作,卻忽視了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一旦遇到糾紛用人單位就有恃無恐,這時候勞動者就處了極為被動的地位。勞動者一定要收集好考勤和上下班打卡記錄、工資單、上崗證、工資欠條等諸如此類的證據,到時候才能夠證明與用人單位存在著勞務關系,對于討薪是有很大的幫助的。通過法律途徑,合法拿回自己的工資勞動者在與用人單位遲遲溝通不下的情況下,一定不要使用過激行為,而是需要尋求法律幫助。
電話投訴:勞動者可以電話投訴到當地的勞動執法監察大隊。勞動執法監察大隊會依據《勞動保障監察條例》依法對用人單位進行監督檢查,并責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資。
申請支付令: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條的規定,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申請勞動仲裁:最有效的是直接到當地勞動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向單位支付欠付的勞動報酬以及因為拖欠勞動報酬,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你加付的賠償金。
向法院起訴:一是針對勞動糾紛案件,經勞動仲裁后任何一方不服的,15天內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二是經仲裁后已經做出了仲裁裁決,用人單位拒不執行的,勞動者可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無論是仲裁還是訴訟,我們都需要有一定的證據來支持我們的訴求,這樣才能增強我們討薪的砝碼。那么哪些證據能證明存在勞動關系?《關于確立勞動關系有關事項的通知》相關規定,證明勞動關系方面的證據按證明效力依次排列如下:
1、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
2、工資卡、工資存折、單位蓋章確認的工資條或記錄、單位蓋章的職工花名冊;
3、用人單位為勞動者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
4、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
5、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
6、用人單位蓋章的考勤記錄;
7、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
綜上所述,上海律師提醒,老板拖欠工資,勞動爭議,是必須先申請勞動仲裁的,對仲裁結果不服的,才能向人民法院起訴。那么如果對勞動仲裁不服的應該怎么辦?如果該案件不屬于一裁終局的案件的,勞動者可以在規定期限內向法院起訴再處理勞動爭議。如果對上述介紹還有其他疑問或者實際情況比較復雜的,可以找上海律師在線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