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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高房價的壓力下,結婚時父母幫忙買房,或者父母支付首付,婚后夫妻共同償還剩余貸款的情況很常見。如果你的父母在婚前出資購買了房子,那么一旦關系破裂、離婚,財產該如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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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房地產糾紛
離婚后父母支付首付的房子如何分割,要看是婚前還是婚后購買的。
******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號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二十二條當事人結婚前,父母雙方出資購買房屋的,該出資視為對子女的個人贈與,但父母向雙方明確表示贈與的除外。
父母在婚前為子女購買房產
子女結婚前,父母為子女購買房屋或出資部分資金為子女購房。房屋或投資應視為父母給子女的贈與,與子女結婚后的配偶無關。
在這種情況下,房屋或出資屬于其中一名子女的婚前財產,不參與離婚時共同財產的分割。
但子女結婚前,父母為子女購買房屋或部分資金時,如果明確注明房屋或出資是子女及其配偶的,則視為父母贈與子女的贈與。子女及其配偶。
此時,房屋或投資成為夫妻的共同財產,離婚時必須作為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父母婚后為子女購買房產
子女結婚后,父母為子女購買住房或者出資部分為子女購房的,該房屋或者出資應當認定為父母對子女及其子女的贈與。夫妻共同財產,子女離婚時,作為夫妻共同財產。
但如果子女結婚后,父母在購買房屋或為子女購房的部分資金時明確表明該房屋或投資是贈予對方的,則該房屋或投資應視為受贈方的財產,不屬于夫妻雙方所有。離婚時,夫妻共同財產不作為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需要強調的是,在司法實踐中,上述兩類情況有一個必須把握的難點,就是家長明確表達的時間問題。此項明確聲明最好在購買房屋、投資時或者申請房屋所有權證前作出明確說明,并附有相應的證據。
最有效的證據形式是簽署贈與合同并進行公證。如果父母在辦理房產證后明確表態,或者在子女發生離婚糾紛并準備離婚時,這種做法實際上侵犯了子女配偶的合法權益。這種事后的明確表達或事后簽訂的贈與合同很可能不會被法院所接受。
父母在婚前和婚后為孩子購買房產
子女結婚前后,父母先付首付或出資一部分為子女購買房屋,其余的則在子女結婚后自行或通過銀行貸款支付。
在此情況下,家長繳費將按照上述第一種和第二種情況處理。
子女自己支付或婚后通過銀行貸款支付的部分,如雙方同意,按協議處理;沒有協議的,按照夫妻共同財產均分。銀行貸款的未償還部分應作為夫妻共同債務共同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