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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東享有所有者分享利潤、重大決策、選擇管理者的權利。聽起來是不是很棒?那么如何取得股東資格呢?
網友咨詢:
取得公司股東資格的途徑有哪些?
律師答復:
1.原始獲取
是指以向公司出資或認購股份的方式取得股東資格。原始獲取可以分為兩種情況:
成立時原始收購。即以公司成立為基礎對其進行投資,取得股東資格。成立后原始收購。即公司成立后,增加資本時,通過向公司出資或認購股份的方式取得股東資格。
2.繼承取得
繼承收購又稱轉讓收購或派生收購,即通過受讓、受贈、繼承、公司合并等方式取得股東資格,取得股份的受讓人、受贈人、繼承人、繼承人成為新的股東公司股東。
3.善意取得
善意取得,是指股份受讓人按照《公司法》規定的轉讓方式,向無權人善意取得股份,從而取得股東資格。
律師補充道:
確認公司股東資格的條件如下:
1、形式要求,即公司章程、股東名單和工商登記備案;
2、實質性條件,即已簽署公司出資協議、繳納出資額、取得出資證明,實際享有股東權利,或者未簽訂協議但實際以股東身份參加股東會;ETC。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75條
自然人股東死亡后,其法定繼承人可以繼承股東身份;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規定的除外。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71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必須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轉讓股權應當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其同意。其他股東自收到書面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未回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過半數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所轉讓的股權;如果不購買,則視為同意轉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