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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虹口律師:朋友借了40萬塊錢,一直以沒有錢為由拖著不給,起訴能要回來么?上海債務糾紛律師回答:如果借款不還,那么是完全可以通過訴訟追回欠款。如果對方依然不還,可以到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下面我們看上海虹口區法院裁定的一起借錢不還的起訴的案例:
上海市虹口區人民法院
執行裁定書
(2019)滬0109執6447號
申請執行人:侯某,男,1967年5月23日出生,漢族,住上海市虹口區。
委托代理人:黃律師,上海虹口律師事務所律師。
委托代理人:李律師,上海律師事務所律師。
被執行人:沙凌華,男,1978年6月7日出生,漢族,戶籍地上海市長寧區,住上海市長寧區。
本院在執行侯鋒與沙凌華民間借貸糾紛一案中,依法向被執行人沙凌華發出執行通知和報告財產令,責令被執行人限期履行本院于2019年4月9日作出的(2018)滬0109民初26084號民事判決確定的返還借款本金40萬元,支付以借款本金40萬元為基數,以年利率6%為基準,自2018年10月15日起至實際清償之日止的逾期利息,負擔案件受理費7,300元的義務并報告財產,當事人雙方于2019年12月3日達成分期履行的執行和解協議。現申請執行人表示被執行人已履行20萬元,撤回對剩余借款本金和利息的執行。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七條第(一)項規定,裁定如下:
終結對(2018)滬0109民初26084號民事判決的執行。
本裁定送達后即發生法律效力。
綜合上海虹口債務糾紛律師的介紹的裁定書我們可以知道,如果朋友借你的錢不還,在有證據證明的前提下,是完全可以到法院提起訴訟追回的。如果對方依然不還,可以繼續向法院要求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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