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杭州市人民政府發布《關于調整市區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根據《浙江省人民政府關于調整全省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精神,結合我市實際情況,決定提高月最低工資標準我市自2021年8月1日起工資標準調整為2280元,非全日制工作最低小時工資標準調整為22元。各縣應當根據當地經濟發展水平、居民生活水平、用人單位承受能力等實際情況,研究確定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公布后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備案。歸檔。遷發《杭州市人民政府關于調整市區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號同時廢止。2021年杭州市最低工資標準最新調整杭州市上次調整最低工資標準是在2017年,相關內容如下:根據《浙江省人民政府關于調整全省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精神并結合我市實際情況,決定自2017年12月1日起將我市市區月最低工資標準調整為2010元,非全日制工作最低小時工資標準提高到18.4元。浙江中植解讀最低工資標準排除了哪些項目?包含五險一金、高溫補貼、加班費嗎?關于這個問題,主要以國家下發的《最低工資規定》號為準。國《最低工資規定》中有3項未納入最低工資標準,即“法定延長工作時間工資”、“中班、夜班、高溫、低溫、地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有條件的津貼”以及“法律、法規和國家規定的職工福利待遇等”。因此,最低工資不包括加班費和高溫津貼。五險一金是否納入最低工資標準的問題,由各地根據實際情況確定。目前,部分城市已明確最低工資標準為扣除“三險一金”后的純收入。杭州則與此不同,個人繳納的三險一金納入最低工資標準。計件工資是否也需要遵守最低工資規定?《最低工資規定》第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實行計件工資、提成工資等形式工資的,應當在科學合理的用工定額基礎上,支付不低于相應最低工資標準的工資。勞動者因個人原因未在法定工作時間或者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規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正常勞動的,不適用本條規定。”因此,計件工資必須另外,一般來說,勞動者依法享受帶薪年休假、探親假、婚喪假、產假、節育手術假以及國家規定的其他假期時,視為提供了正常勞動,是否需要變更此前簽訂的低于最新最低工資標準的勞動合同?此前簽訂的低于最新最低工資標準的勞動合同不需要變更,但實際支付工資工資的變動必須符合政策和實施日期,當然,如果條件允許,小智建議就工資變動與員工簽訂書面變更協議。下次簽訂新的或者續訂的勞動合同時,勞動合同約定的工資不得低于最新的最低工資標準。最低工資調整的主要影響1/提高公積金下限杭州公積金政策以“控高保低”為原則。例如,杭州市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上限為杭州市上年職工月平均工資的三倍;下限這是杭州市的最低工資標準。因此,最低工資標準上調后,杭州將調整公積金繳存基數下限。我們推測杭州公積金基數下限將調整至2280元。具體實施時間和執行細則還有待公積金中心出臺。
2/提高失業保險待遇標準。根據《浙江省失業保險條例》第二十二條規定,失業人員每月領取失業保險金標準為設區的市省人民政府確定的企業最低工資標準的70%至70%。百分之八十確定。因此,杭州的失業救濟金標準也將迎來變化。目前,杭州市區失業保險標準按照杭州市最低工資標準的80%確定。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于調整失業保險待遇標準的指導意見》人社發〔2017〕71號文件提出:在保證基金可持續性的前提下,各省份要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適當提高失業保險待遇水平。失業保險水平分步實施,失業保險待遇標準逐步提高至最低工資標準的90%。因此,未來失業救濟標準可能會發生變化。3/試用期職工最低工資標準提高至《勞動合同法》。第二十條明確規定,勞動者試用期內的工資不得低于本單位同崗位最低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最低工資標準在雇主所在地。因此,在杭州,企業向正常工作的試用期員工支付的工資不能低于2280元。4/病假工資下限提高至《勞動部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五十九條規定,職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治療期間,企業應當按照規定支付病假工資或者疾病救濟費,在規定的醫療期間按照有關規定支付病假工資或者疾病救濟費。時期。繳納費用可以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但不得低于最低工資標準的80%。《浙江省企業工資支付管理辦法》第十七條規定,職工因病或者非因工負傷不能工作的,在國家規定的醫療期內,企業應當支付病假工資。病假、傷假工資不得低于當地人民政府確定的最低工資標準的80%。因此,最低工資標準提高后,杭州市病假最低工資標準也將相應提高。5、經濟補償金計算基數下限按《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計算。根據第二十七條的規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金的月工資,按照應得職工工資計算,包括時間。工資或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等貨幣收入。勞動合同終止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職工平均工資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按照當地最低工資標準計算。職工工作滿12個月的,按實際工作月數計算平均工資。因此,提高經濟補償金計算基數的下限。6/提高了加班費、節假日工資的計算基數下限。浙江省加班工資計算基數規定如下:情況一:勞動合同對員工月工資有明確約定的,按照勞動合同約定的員工崗位對應的月工資確定。實際履行情況與勞動合同不一致的,按照實際履行工作崗位對應的員工月工資確定。情況二:勞動合同未明確規定員工月工資,但集體合同約定了崗位對應月工資的,則按照員工崗位對應月工資在集體合同中確定月工資。情況三:勞動合同和集體合同均未規定員工月工資的,按照員工正常月工資的70%確定。加班工資、節假日工資的計算基數不得低于本市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違反最低工資規定會產生什么后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號法》第八十五條規定,用人單位支付的工資低于最低工資標準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補清所欠勞動者工資差額。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支付應付工資,并按照工資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額外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