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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小編關注到一個比較有意思的話題,就是關于山西百會律師團隊的問題,于是小編就整理了3個相關介紹山西百會律師團隊的解答,讓我們一起看看吧。
您好,感謝邀請回答問題。所以如果正常的身體有病的話,還是建議去正規的醫院去進行治療,而不要去一些沒有行醫資格的一些小診所去。
如果你被扎針灸后,身體發生了一些不良反應,那么你可以按以下方法去解決問題。
第一:首先應該自己準備好相關的證據。
把自己針灸過的發生的不良反應拍照拍下來,然后去正規的醫院去進行檢查。醫院的檢查報告,你拍的照片,你在小診所扎針的一些收費條,還有處方等等。
第二:相關證據準備好以后,給相關部門打電話。
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的投訴電話是12331,衛生局的投訴電話是12320,讓相關部門處理。
第三:找律師做民事訴訟。
找一個律師讓他幫你寫訴訟書。具體的訴訟事宜,你向他咨詢,律師會根據法律條文給你很好的建議。
有病的時候,建議還是去正規的醫院會穩妥一點,希望我的建議能給到你一點點幫助,這僅限于我個人的看法,眾口難調啊!最后祝你一切都比較順利。
我是中醫 我來回答你的問題,首先你要明確所謂很嚴重的癥狀是什么。你如何斷定是和針灸有關的。這個很重要。我給你舉個例子,如果你扎完針灸,突然發現你走不了路了 這有可能是針灸傷到神經導致的,但你扎完針挺好,回家了第二天或者第三天開始疼 ,走不了路了,這個你就無法認定是針灸引起的了。也很有可能是你原來的基礎病發展了。
看來你的病不輕,否則針炙不會扎你五臟六腑,引起嚴重的后遺癥。加上你藏著腋著,又不講清楚道明白,要嘩眾取寵是沒有道理的!要想詢問公眾,最起碼要取得公眾信,把事實講清楚才能有人幫你講公道話,象你這樣不講事實,一味黑小診所是要不得的,也是要被人鄙視的!再說了既然你看不起小診所為什么不到大醫院去看!這叫既想貪便宜又賣乖!
你這算啥?找個醫生再把氣放了就是了,五臟六腑自動歸位!前幾天有個病人病人頭暈,一個針灸專家給扎了百會,據說還用了補法,這下天天病人說耳朵聽到了很多人的悄悄話,每次來醫院都用棉花團堵著耳朵!我們醫院30多個針灸醫生,現在看到他就頭疼,也不敢激惹他,委婉的介紹去看看心理醫生,人家說你才心理有病吧
按照周律師的理解,不管情況多么緊急多么糟糕,我們必須保持絕對清醒絕對冷靜,盡可能不反擊,當然也不是不可以反擊,只是必須找準合適的時機,犯罪分子舉起刀的時候千萬不要反擊,因為屠殺還沒有正式開始,也許只是嚇唬嚇唬你,反擊就是防衛過當,屠刀已經進肉不能反擊,因為屠殺已經結束,反擊就是防衛過當,拔刀以后更不能反擊,因為人家都走了,你再弄當然防衛過當,最佳時機是對方屠刀砍到半空中,然后你身體向后一仰,飛起一腳踢向對方持刀的手腕,把刀向上踢飛,并保證刀下落時刀尖向下,正好落在犯罪分子頭上百會穴,犯罪分子當場一命嗚呼,你成功反制,不用承擔法律責任,當然,頒發見義勇為獎是不太可能了,因為你又不是舉報販毒。這個過程中你一定要掌握好幾個要點,后仰起腳的時候眼睛千萬不要看著對方,否則涉嫌明知踢飛的刀會殺死對方而放任其繼續發生,你將涉嫌防衛過當,踢起來這一腳用力要正好,太高了對方準備時間過于充分,后退一下再砍到的又算是防衛過當,因為人家已經主動撤退了,太低了刀頭倒轉不了,變成了你直接用刀口踢向對方,照樣涉嫌防衛過當。
從明天早上開始,請全國網民每天習練八個小時腿功,萬一遇上犯罪分子,才能沉穩應對。
我一直都是這樣一個觀點,不惹事,不怕事,退一步海闊天空,忍無可忍,無需再忍,人不犯我我不犯人,當別人都騎在你脖子上拉屎了,你還能忍下去嗎,假如是我的話,都刀架脖子上了,還會去考慮是否防衛過當嗎,男人沒有點血性,還能算是個男人嗎,寧可站著死,覺不跪著生,一個家庭,一個民族都必須要有點血性,不然就會被人凌辱
我在想把他弄死了萬一吃官司!律師問我他本意只是嚇唬我一下怎么辦畢竟刀放我脖子上他還沒砍到我!所以呢我只能等他真砍到我脖子而我又沒失去戰斗力之前反制奪刀擊殺……注意啦一定要一擊必殺要不然他受傷失去反抗力或不反抗你就不能反擊了!在反擊就過了!只有這樣才算正當防衛而不是防衛過當-……是不是啊那個啥律師我這樣解讀對嗎?
感謝樓主的提問。說實話,一般人在遇到這種情況時,感性已經戰勝了理性,當自己或家人朋友受到傷害時,我們一定會奮起反抗,甚至為了出自己的氣不惜打死對方。
但是,我想說一點,哪怕我們把對方打死了,那我們得到了什么?幾年甚至幾十年的刑期?所以說我們必須為自己和家人朋友考慮,當遇到生命危險的時候,一定要及時報警,哪怕我們失手把對方殺死了,也要及時報警,至少我們也算是自首,會大大減輕處罰。當我們使不法侵害人失去侵害能力,解除了自己的生命危險后,一定要停手,不要繼續傷害侵害人,千萬不要為了出自己的一口氣而失手打死對方,這樣的后果我們承擔不起,畢竟我們只是普通人。
提這個問題的話,要不就是家屬真的傻,要不就是醫院的人解釋不到位,根本不是合不合理,合不合法的問題!哪個醫生不想你病好啊?哪個會故意整得你癱瘓啊?
知情同意書,首先是知情,在這類手術中既往或預估可能出現的情況。這些都是醫生和病人都面臨的風險。其次是同意,那么你愿意接受可能出現的情況我們就做這個手術,不愿意接受那你就選擇非手術治療或其他方案。就好像說你開車上高速可能出現車禍,你去不去吧一個道理!
進一步說,如果是預計可能出現的風險,會有相應的應對方案。比如腰麻可能出現硬膜囊血腫,壓迫神經或脊髓,造成截癱或神經損傷。但是術前血凝的檢查減少局部出血的風險,術后及時觀察下肢感覺,大小便情況,如果有神經壓迫可能,及時二次處理!不是說術后完了,就都結束了!
醫學是專業性很強的科目,醫生學了幾年甚至幾十年!中國的醫生真的工作量太大,要跟家屬或病人就那么住院幾天的時間解釋清楚,是什么病,怎么得來的,怎么治療,預后怎么樣,真的很難,很花時間!當然不排除行業內有些渣,這是個別情況,甚至是本人性格問題!希望我們病人還是以最大的耐心信任醫生!
合理合規合法,首先在醫務人員診斷明確,治療方案準確等的條件下,醫務人員要先告知你患者病情,在治療前,中,后的預計效果和危險因素,現在某些大型醫院對急危重,比較大的治療方案術前溝通中還有律師的參與,也就是避免矛盾,更是對醫患,家屬之間的安全。
每個人的生理結構和對藥物的耐受性不一樣,對同樣一種治療或者藥物可能會產生不同的結果,甚至死亡。雖然這種概率非常低,但難以避免。就像有極少數人對糠類過敏一樣,雖然發生率僅千萬~億分之一,但還是有。醫生雖然會極力搶救,但死亡有些時候難以避免。一項簡單的操作,有些時候也會有風險。所以患者需要簽訂大量的知情同意書。知情同意書僅僅能規避的法律風險是患者事后說:我不知道有這個風險,醫生沒有告訴我,知道了我就不會同意。簽了同意書該付的責任醫生照樣要付,醫生不能完全免責。比如說患者術中死亡,那要看死亡原因是什么,假如是操作明顯失誤醫生肯定要負責。假如是難度很大,難以避免的操作失誤,比如在血管密集區分離腫瘤造成大出血死亡,醫生沒有責任。醫生跟病人沒有仇怨,幾乎所有的主治醫生都希望自己的病人藥到病除迅速痊愈,那樣最起碼有利于自己的名聲。兒科醫生急診科醫生給患者打得越來越少,五官科醫生被砍死的越來越多。名醫的診療費遠遠低于獸醫的診療費。不要把醫護人員當做天使,他們沒有翅膀,他們也食人間煙火。請給醫治你疾病挽救你生命的人最起碼的尊重就可以了。醫生的成長不易,且行且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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