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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讀:無論是我們在工作、學習還是生活中,都可能會遇到各種各樣的法律問題,所以我們平時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識,這樣當我們遇到法律問題時,才能很好的處理。去處理一下,維護您的合法權益。本文整理了一些有關飲食死亡連帶責任的法律知識。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聚餐飲酒致人死亡連帶責任1.聚餐飲酒致人死亡連帶責任
我國法律規定,一起飲酒的人不得勸酒。對當事人身體造成損害的,勸酒人應當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此類事件的過失嚴重程度將受到相應處罰,飲酒者將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一條被侵權人死亡的,其近親屬有權請求侵權人承擔侵權責任。被侵權人是組織,該組織分立、合并的,繼承權利的組織有權要求侵權人承擔侵權責任。被侵權人死亡的,支付被侵權人醫療費、喪葬費以及其他合理費用的人有權要求侵權人賠償,但侵權人已經支付的除外。
2.新交通法規定的飲酒連帶責任
根據《民法典》的規定,大多數情況下,造成人身傷害的飲酒者應當承擔損失。但親友共同飲酒時出現下列情形的,同飲者也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有下列四種情形的勸酒者將承擔法律責任:
1、強迫勸酒,比如用“不喝酒就不是朋友”等語言強迫對方喝酒,或者在對方已經喝酒的情況下勸說對方喝酒醉酒、失去知覺且沒有自制力;
2、明知對方不能飲酒,仍勸說對方飲酒,例如明知對方身體狀況不佳,仍勸說對方飲酒導致疾病等;
3.未安全護送醉酒者。如果飲酒者已喪失或即將喪失自我控制能力,神志不清,無法控制自己的行為,飲酒伙伴未能將其送往醫院或安全送其回家;
4、醉酒駕駛人未能停止駕駛,造成車禍或者其他損害的,飲酒者不僅要對與其飲酒的同伴承擔責任,而且還要對事故中受傷的另一方承擔相應的責任。
有上述四種情況的,共同飲酒者應當與受到人身損害的飲酒者共同承擔賠償責任。
《民法典》第1190條
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有過錯,造成暫時喪失意識或者行為失控,給他人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無過錯的,根據行為人的經濟狀況,對受害人給予適當賠償。
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因醉酒、濫用麻醉藥品、精神藥品,暫時失去意識或者不能控制自己的行為,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三、飲酒致人死亡連帶責任的法律規定
如果一起喝酒的人死亡,是否承擔連帶責任,要看是否有過錯。如有過錯,需承擔連帶責任。如果沒有過錯,則無需承擔責任。如果與他人飲酒發生事情,勸酒人有四種情況需要承擔法律責任:
1、強迫性勸別人喝酒,比如用“不喝酒不夠做朋友”等語言刺激對方喝酒,或者在對方已經喝酒的情況下仍勸對方喝酒醉酒、失去知覺且沒有自制力;
2、明知對方不能飲酒,仍勸說對方飲酒,例如明知對方身體狀況不佳,仍勸說對方飲酒導致疾病等;
3.未安全護送醉酒者。如果飲酒者已經失去或即將失去控制自己的能力,昏迷不醒且無法控制自己的行為,飲酒伙伴不會將其送往醫院或安全送其回家;
4.不制止酒后駕駛會導致車禍和其他損害。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二十條民事權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侵權人承擔侵權責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條行為人不當侵害他人民事權益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根據法律規定,推定行為人有過錯,但不能證明自己無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從以上內容我們可以知道,如果我們在吃飯、喝酒時遇到死亡連帶責任的問題,我們應該知道如何處理。在現實生活中,我們可能會遇到很多法律問題,所以我們應該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識,以便我們在遇到這些問題時能夠更好地通過法律來解決。本文提供的法律知識僅供參考。如果您還有其他疑問,可以點擊下方“立即按鈕”咨詢專業律師尋求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