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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熱點:一場事故引發的不同“待遇”
最近,我的一個朋友下班后騎摩托車回家時被車堵住了。到醫院拍的X光片顯示,四根肋骨骨折。他在家休息了一個多月。
我上周見到了他,并與他討論了賠償和保險索賠的問題。我發現,由于采用不同的傷殘標準,四根肋骨骨折在不同的補償渠道下得到了不同的治療。這很有趣,我想告訴大家。聽。
1.分析
第一種賠償方式是要求侵權責任賠償。您可以向汽車駕駛員和為車輛投保的保險公司索取人身傷害賠償,包括醫療費、工資損失、護理費等。如果您能被評定為傷殘,您還將獲得傷殘賠償。
我國現行侵權賠償傷殘評定標準為《人體損傷致殘程度分級》。本標準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國家安全部、司法部聯合發布。自2017年1月1日起使用,該標準已廣泛應用于侵權責任賠償,并取代了此前的交通事故傷殘評估標準。
根據《人身損傷致殘程度分級》,需要6根肋骨骨折才能達到10級殘疾。以下為標準5.10.3第7分項截圖:
如果4根肋骨愈合,2根變形,仍然可以評級。我的朋友淚流滿面。不能為了評估殘疾而故意讓肋骨長得不好!嗯,侵權責任沒有傷殘賠償。
第二種補償方式是工傷保險補償。工傷傷殘評定依據為最新版本《勞動能力鑒定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等級》(GBT16180-2014)。本標準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發布,為國家標準。2015年1月1日開始使用。標準中有兩個類似于四根肋骨骨折的傷殘條目,一個是8級,一個是10級。截圖如下:
我朋友明明是10級殘疾,8級需要胸部畸形。你可以嘗試在康復后評估傷殘情況(我覺得有點不確定)。十級傷殘的工傷傷殘補償金為7個月工資;8級殘疾為11個月的工資。
但是,但是……接下來讓朋友淚流滿面的事情來了。由于對方車輛上未發現撞擊痕跡,交警大隊未劃分責任。《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六)上下班途中因交通事故受傷的非本人主要責任的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由于交警沒有追究事故責任,工傷申請就被擱置一旁,是否能領取一次性工傷傷殘津貼,也成了未知數!
第三種賠償方式是意外保險。當朋友告訴我四根肋骨骨折時,葉老師立即想到根據《人身保險傷殘評定標準及代碼》可以評定為10級傷殘。
是的,目前保險行業的意外險基本采用《人身保險傷殘評定標準及代碼》(JR/T0083-2013)。本標準為行業標準,由中國保險行業協會、中國司法鑒定協會共同制定并發布。按照這個標準,4根肋骨骨折屬于傷殘的10%,傷殘保險金按照10%的比例給付。傷殘保險金終于可以得到補償了!
2.總結
1、目前我國常用的殘疾評估標準有3種,分別應用于不同領域。當我們要求賠償時,需要核對標準,根據要求使用不同的傷殘標準來評估傷殘等級。
2、不同的殘疾標準,包括不同的殘疾項目數量、不同的殘疾標準、不同的衡量側重點。其中,工傷標準更注重傷殘對勞動能力的影響,工傷標準最為寬松;另外兩個標準相對嚴格。這種情況導致用不同的傷殘標準來評估同一個傷殘,最終的結果可能會更大。
3.關于上下班途中發生的交通事故是否可以認定為工傷,需要記住的重點是只有“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才能認定為工傷作為工傷。如果您對此次交通事故負有主要責任,則不屬于工傷。
最后問大家一個問題:我朋友還有機會申請工傷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