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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小編關注到一個比較有意思的話題,就是關于國家刑事賠償程序的問題,于是小編就整理了3個相關介紹國家刑事賠償程序的解答,讓我們一起看看吧。
公安做出刑事賠償。正常情況下屬冤,假,錯案,你可以結合自己的實際情況和公安據理力爭,切勿所提要求脫離實際。如你所提要求和公安達不一致,你可聘請律師,注意要正規的,咨詢一下國家相關賠償規定,向人民法院起訴。
刑事賠償是指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檢察機關、審判機關、監獄管理機關及其工作人員違法行使職權,侵犯當事人人身權、財產權造成損害而給予的賠償。
請你參考(國家賠償法)和(人民檢察院刑事賠償工作規定)
舉報人已舉報的是刑事案件,刑事案件是公訴案件,刑事案件需要公安、檢察機關偵查完成后,人證物證具全才能由檢察機關提起訴之法院,法院經過了審判無罪判決。對舉報人應該是無罪的,(一)舉報人構不成誣告,如果是誣告檢察機關偵查案情會發現,就不可能起訴。(二)舉報人有可是法律意思不明確,認為是刑事案件而舉報都是無罪可追的。(三)舉報人舉報的刑事案件不成立也可能是民事案件,總之舉報人是無罪的。
謝謝邀請。一般講,舉報人只要沒有故意偽造證據,就不承擔任何責任。刑事處罰是國家公訴,即便改判無罪,也不能證明舉報人當初的舉報就是錯誤的。舉報人向偵查機關舉辦的僅僅只是線索,收集證據,認定證據以及是否構成犯罪都是國家司法機關的責任。
如題,
一,尸體保存殯儀館的期間的費用由嫌疑人承擔。
二,原因如下,根據刑法第三十六條 規定,賠償經濟損失與民事優先原則。
由于犯罪行為而使被害人遭受經濟損失的,對犯罪分子除依法給予刑事處罰外,并應根據情況判處賠償經濟損失。
承擔民事賠償責任的犯罪分子,同時被判處罰金,其財產不足以全部支付的,或者被判處沒收財產的,應當先承擔對被害人的民事賠償責任。
三,在法院判決時會把喪葬費用一并加上,包括了尸體在殯儀館存放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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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害人尸體產生的費用由施害人承擔,施害人無法承擔的由被害人家屬承擔,被害人家屬無法承擔的由民政局承擔,明證局無法承擔的殯儀館認栽,最后按無名尸火化,骨灰環保處理(肥料)。。。總體來講就這么個套路。
謝邀,那就有我這個學習法律數十載的法律人,來給你分享一下我只知道的法律吧!
首先,被告人(即加害人通俗點說就是殺人的人)的尸體在殯儀館,那么費用肯定是由加害人承擔,在刑事附帶民事賠償中的喪葬費中包涵了,在殯儀館存放尸體的費用。
其次,被告人因被判處死刑、死緩或者無期徒刑沒有支付能力的,由被告人的家屬承擔。
總的來說,被害人家屬是不用承擔這筆費用的,殯儀館也不用承擔也不會提供免費服務。被害人已經去世了,對于被害人家屬來說是個沉痛打擊,要是再由被害人家屬承擔就是于法于理不合。 對于被告人是絕對的應該承擔的責任。 不只是刑事上的責任,更是民事上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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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此,以上就是小編對于國家刑事賠償程序的問題就介紹到這了,希望介紹關于國家刑事賠償程序的3點解答對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