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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解答:非法泄露重要信息罪的判決:
1、不僅違反信息披露制度,而且侵犯股東、社會公眾和其他利益相關者的合法權益。
客觀提供虛假財務報告或者隱瞞重要事實,未披露其他按照規定應當披露的重要信息,嚴重損害股東或者其他人利益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
3.主體為“依法負有信息披露義務”的公司、企業及其直接責任人員,包括公司、企業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
4、主觀方面是故意的。法律依據《刑法》第161條
依法負有信息披露義務的公司、企業向股東和公眾提供虛假或者隱瞞重要事實的財務會計報告,或者未披露其他依法應當披露的重要信息,嚴重損害股東利益的。損害股東或者其他人的利益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對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以罰款。
前款規定的公司、企業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實施、組織、教唆實施前款行為,或者隱瞞有關事項,造成前款規定情形發生的,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依照前款規定。本文來自:,原文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