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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小編關注到一個比較有意思的話題,就是關于康達刑事部主任的問題,于是小編就整理了2個相關介紹康達刑事部主任的解答,讓我們一起看看吧。
這個分2種情況,對應的懲罰是不同的。
第1種情況:
夫妻兩人在爭執過程中有肢體沖突,許某情緒激動下蒙住被子,讓妻子窒息而亡。
如果是這種情況,也不能算誤殺,應該判為過失殺人。許某明知蒙住被子會讓人無法呼吸,而故意為之,雖在情急之下發生,但已構成死亡,就應該算作過失殺人。
過失已釀成,許某清醒后,如果主動報警,可視為投案自首。這個從量刑情節上,可以適當減輕。
在沒有預謀,疏忽的情況下導致人死亡,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嫌疑人有深刻的悔過表現,協助盡快破案的,可減輕處罰,判3年以下有期徒刑。
那么這個案件就是一個普通的刑事案件,作案過程簡單,引發的社會反響也沒有那么強烈,也不會引發網友的持續關注。對許某的道德討伐和事件背后的一系列問題,就不會被深挖出來。
第2種情況:
許某故意殺害妻子,并分解處理,丟進化糞池后主動報警,謊稱是吵架誤殺。
如果是這種情況,許某雖主動報警,但警方依然會對現場進行詳細勘察和嚴謹的分析。
現場的證據,必然會揭穿許某瞞天過海的陰謀,那么許某就不存在投案自首,而是謊報案情,干擾辦案。
因此,這一情況仍然屬于故意傷害罪,且無法獲得從輕處罰。
警方偵查出來許某作案手段殘忍,且有預謀作案,那么會判死刑,鑒于許某還有11歲的女兒未成年,判死緩也有可能。
總之,現在刑偵技術先進,不管壞人如何狡猾,終難逃法律的審判。應了那句話:天網恢恢,疏而不漏。
杭州許某如果當晚殺死老婆后報警說吵架誤殺結局會是怎么樣?
先說明一點根據許某的交代,他是在7月5日凌晨5點趁著來女士熟睡然后將其殺害的,并不是題主所說的晚上,這點非常重要。
回到問題中來,小編認為許某偽造出犯罪現場報警說誤殺的結局只會更快落網,警察很快就會識破許某的謊言。
1.如果是吵架誤殺,現場肯定會有拉扯打斗的痕跡,尤其是血液的濺射痕跡,很難偽造,多少都會留下破綻。
2.殺人時間有問題,吵架吵到凌晨5點鐘不符合正常邏輯,而且吵架的聲音肯定會很大,但是根據鄰居的口供,他們并沒有聽到任何動靜。
3.經不住盤問,一般過失殺人的案件,警察都會對案發經過的所有細節進行反復盤問,才能定性是否為過失殺人。如果是假的,經過幾次盤問,口供肯定會出現破綻,謊言也就不攻自破了。
所以不管是以何種方式逃避,真相終歸會大白于天下。
那他就是真正的高手!可以免于一死!
如果那樣的話,他還不用分尸那么累,只要裝出驚恐傷心的表情和幾滴眼淚,就可以了,省時省事不費腦。
要懂得,在如今的高科技下,想要碎尸后不逃走,僅靠編故事就能不被偵破,那根本不可能!幾十年前的案子都破了,何況今天。所以這只能說明他懷有僥幸心理,從一開始就決定了他必敗。
而如果是誤殺,考慮到夫妻關系,考慮到還有女兒要撫養,考慮到家庭矛盾,考慮到馬上歸案在社會上負面影響不會大,考慮到警方節省了大量人力物力財力,那么法庭應該會輕判。那么他依舊有財產繼承權。只是能不能活到出監獄就看他的身體了。
如果那樣的話,他是最后的贏家。當然也得付出必要的代價,那就是至少在牢里20年。而如果不想付出代價,想賭一把,那就無話可說了,十賭九輸嘛!
假設許某用其他辦法殺掉妻子,布置好案發現場后,報警謊稱誤殺。當然這是一個辦法。
但是,我可以比題主很大膽地假設,許某策劃過N種方案,可能沒有這個,最多念頭一晃而過。以許某的個性,他絕對不會用這方案。
偽裝誤殺,這里有兩個大問題,也有兩個結果。
1.警察查出真相。許某必死無疑。
2.警察查不出真相。許某就是誤殺罪。
毫無疑問,2種結局都有個致命問題:
無論設計有多完美,許某首先要主動把自己交給警方,承認殺人。這是許鬼必須付出的代價。
這意味著,許某親手把命運就交給了警方,自己失去了主動權。以他如此自信的性格和強大心理素質,殘暴冷酷的他絕不會接受這命運,他一定選擇自己掌控命運。
題主方案最佳結局是第2種,以誤殺罪定案,基本3-7年徒刑。自信的許某會接受?這種人自信,囂張,又抱僥幸心理,許某認為自己可以天衣無縫、瞞天過海,一天牢房都不用進!
性格決定命運,惡毒的人不會有好運。無論許某怎么策劃,殺人必被捉!警察就是專門與惡人斗爭的,一定會查出來。
都挺好的,業內人都知道。具體費用要看具體案子了,再給你推薦一家刑事領域做的好的律所:京聲律師事務所,他們的主任律師袁潤很有名氣,要是選擇他們家就讓主任律師給你這案子,勝訴率超高。
到此,以上就是小編對于康達刑事部主任的問題就介紹到這了,希望介紹關于康達刑事部主任的2點解答對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