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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的共同所有權通常發生在丈夫和妻子之間。為了獲得一定的貸款,將合住的房屋進行抵押。離婚后,夫妻一方是否有權分割抵押的房屋?關嶺律師事務所。
結婚后,陳先生和妻子開了一家餐館,做起了小生意。受疫情影響,陳先生的餐廳生意不太好。為了競爭,夫妻倆抵押了合住的房子。美好的時光并沒有持續多久。雖然餐廳在那里,但夫妻倆的關系卻出現了矛盾。陳老師的妻子果斷提出離婚,并要求分割抵押房屋的財產。
由于夫妻共同擁有的房屋尚處于抵押期間,抵押期間的房屋不能隨意分割。抵押權人的抵押權在分割時不受影響。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夫妻雙方欲轉讓抵押財產的,應當及時通知抵押權人。抵押權人能夠證明轉讓抵押財產可能損害抵押權的,可以要求抵押人用轉讓抵押財產所得的價款提前清償債務或者提存。
另外,根據《民法典》的規定,共同財產抵押需要征得共有人的同意,否則抵押將被視為無效。如果一方在另一方不知情的情況下將夫妻共有的房屋抵押,則屬于無效抵押,可以按照夫妻財產正常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