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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小編關注到一個比較有意思的話題,就是關于法定代表人刑事責任的問題,于是小編就整理了2個相關介紹法定代表人刑事責任的解答,讓我們一起看看吧。
公司就是法人的一種.法人和法人代表是不同的法人代表(法定代表人)一般是法人的總經理,董事...一般只有一人,對外代表這個法人 這個身份對自然人身份一般沒有影響,即使是公司負債時也不會追究他的責任,因為公司的財產責任與自然人責任是分離的. 法人代表是法人的代表機關,他在法人中的地位是法人的對外執行機構.簡單說就是對外執行法人事務比如簽訂合同之類的事情,但簽訂合同時是以法人的名義,而不是他自己的名義.也就是說,他只要擔任了這個職責,他的行動就是法人的行動,他的行為后果由法人承擔 就比方你的手是你身體的一部分,它的活動后果自然由你自己來承擔 就你所說的你丈夫讓別人當法人代表,是不可能規避經營責任,因為即使法人代表的行為違法或者作出了欺詐行為,也是首先追究法人的責任,至于法人代表的責任那是一個企業的內部責任,一般不會直接追究法定代表人的責任 只有一種情況會直接追究法人代表的責任 法人的刑事犯罪中,也就是你所在的法人有犯罪行為(單位犯罪),刑法大多情況下會追究法定代表人的刑事責任,有時也處罰法人 可能有些專業術語你不理解 自己上網查吧 總之就是,要當總經理之類的話,自然要承擔很多職責,比如什么勤勉義務之類 建議你們多學學公司法
按相關法律規定,如果屬于間歇性的精神病人,間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時候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所以對于間歇性的精神病人就按正常人進行定罪量刑。
相關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十八條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認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為的時候造成危害結果,經法定程序鑒定確認的,不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責令他的家屬或者監護人嚴加看管和醫療;在必要的時候,由政府強制醫療。
間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時候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尚未完全喪失辨認或者控制自己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醉酒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到此,以上就是小編對于法定代表人刑事責任的問題就介紹到這了,希望介紹關于法定代表人刑事責任的2點解答對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