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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多數人都是在看到征地公告后才了解征地項目的。在這種情況下,被征收人可能首先想到的是補償。由于大多數人從未接觸過征收,面對不公平的補償,被征收人往往因找不到投訴的渠道和方式而簽訂不公平的征收補償協議。雖然法律規定征地時應當發布征地公告,但在實踐中,很多人從未見過征地公告,就被征用、簽訂了協議、獲得了補償。那么,得知自己的房屋或土地被征用后該怎么辦呢?遇到拆遷征收要注意什么1、查找征收文件和手續。被征收人通常可以通過申請政府信息公開來獲取征地相關文件。《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永久基本農田、永久基本農田以外的超過35公頃的耕地以及超過70公頃的其他土地,必須經國務院批準,并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隸屬于中央政府。征用農用地的,必須先取得農用地轉用批準。其中,經國務院批準將土地轉為農業用地的,須同時辦理征地審批手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在征地審批權限范圍內批準農用地轉用的,必須同時辦理征地審批手續,不得擅自變更農用地。不再需要單獨辦理征地審批。可見,征地需要有審批權限的機構審批。我們可以通過申請政府信息公開來獲取征地文件。2、檢查補償安置標準。對于普通老百姓來說,征收的結果就是合理的安置補償。他們最關心的是被征收人能得到多少補償、能得到多少安置房。補償和糾正。征收集體土地上的房屋用于住宅改造時,征收過程中是否計算因停產停業造成的家庭損失,法律上沒有明確具體的規定,實踐中存在爭議。各地補償方案將詳細規定具體條件。如果補償方案明確規定非住宅房改可以補償,那么補償內容應當包括以下幾點:被征收房屋的價值;被征收房屋造成的拆遷補償和臨時安置補償;被征收房屋補償停產停業損失補償。這些補償內容可以在征收時提出,但這些內容不是必須的。因此,如果您想爭取這部分賠償,可以及時咨詢或委托律師進行協商,爭取自己的權利。征收不拆遷如何補償?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農村集體土地行政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二條規定:根據征用農村集體土地的情況,被征收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不給予安置補償。補償安置時,房屋所在地已納入城市規劃區國有土地和房屋補償標準。人民法院一般應予支持,但應扣除取得的土地補償費。在征收集體土地過程中,因征地實施部門的原因,被征收集體土地上的房屋未得到補償。在補償安置過程中,房屋所在區域已納入城市規劃范圍。此時,原集體土地上的房屋可以按照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補償標準進行安置補償,但要扣除被征收土地的補償費。城中村房屋補償標準。對于未征地城中村的房屋征收標準,實踐中存在較大爭議。有的按照集體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標準計算,有的按照周邊地區的商品房價格計算。因此,我們需要了解征地批文是什么時候下發的,土地什么時候被征用的。如果是多年前取得的,現在需要補償的,則需要適用《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農村集體土地行政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二條的相關規定,要求征收人提供相應的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