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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車輛被撞后2個月后可以立案嗎?如果汽車被撞了2個月,仍然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交警部門認為符合條件的,可以立案。車禍兩個月后可以立案嗎?2.被車撞了如何賠償。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規定,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害或者死亡的,受傷人員或者死者的近親屬可以向對方要求賠償。分為三類:受傷未致殘者、因傷致殘者和死亡者。以下是對這三項可以索賠的項目的詳細解釋。受傷但未傷殘如果是因交通事故受傷,但尚未達到傷殘程度的,傷者可以索賠七項: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和醫院膳食。補貼和必要的營養費。因交通事故致殘的,除第一條規定的各項費用外,還可主張以下賠償項目:傷殘補償金、傷殘輔具費、生活費家屬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而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后續治療費等。死亡受害人死亡的,賠償義務人除根據搶救、治療情況賠償相關費用外,還應當賠償以下六項費用:喪葬費、家屬生活費、死亡撫恤金、喪葬事宜由死者親屬處理。交通費、住宿費、誤工費等費用。以上三種情況,可以要求精神損害撫慰金。三、處理車禍的程序有哪些(1)交通部門現場調查。交警部門審查現場勘察筆錄無誤后,應當要求當事人或者見證人在現場圖上簽名。為了檢查目的,事故車輛和當事人的相關文件可以被扣押。交通運輸部門對交通事故責任的認定。交警部門調查后,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交通運輸部門組織賠償調解。確認傷者救治完成或者損害結果確定后,事故當事人同意賠償調解的,交警部門可以組織調解。調解次數一般不超過2次。調解不成的,填寫《調解終結書》,并告知當事人在法定時效期限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您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無需申請調解。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委托律師或自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一般向事故發生地基層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法庭審理期間,當事人可以在法庭主持下進行調解,達成調解協議。調解不成的,法院應當依法作出裁決。申請強制執行。判決履行義務人在判決或者調解確定的期限內不履行賠償義務的,原告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由法院執行局強制執行具有賠償義務的,履行賠償義務。以上就是小編為大家詳細介紹的關于汽車被撞2個月后是否還能立案的問題。根據法律相關規定,汽車被撞超過2個月的,仍可以向公安機關、交警部門舉報。將依法處理。如果您還有任何法律疑問,建議咨詢專業律師,我們將竭誠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