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網
喪偶父親去世時留下的財產由他唯一的女兒繼承。在大多數人看來,這是理所當然的事情。難道是有什么問題嗎?
是的,“傳承之路”并沒有那么簡單。唯一的女兒小劉想要繼承父親的財產,就必須得到表兄弟的配合才可以進行。因為表兄弟姐妹也繼承了她父親的財產。
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據錢江晚報報道,小劉的父親劉達于2016年12月因病去世,早年喪偶,小劉是唯一的女兒。劉達喪偶后,購買了一套房子,屬于自己個人所有。
劉達有一個妹妹,名叫劉二,是小劉的姑姑。小劉的姨媽于2022年12月去世,生前守寡,留下兩個孩子,兒子大李和女兒小李,大李和小李就是小劉的表兄弟姐妹。
不幸的是,劉達和劉二的父母,也就是小劉的爺爺奶奶,在2018年9月因車禍同時去世。這次恰好是劉達去世之后、劉二去世之前。
以下是人物關系圖:
根據民法規定,沒有遺囑或者遺囑贍養協議的,依法繼承。
與小劉案相關的法定繼承規則是:
父母、配偶、子女為第一順序繼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為第二順序繼承人。有一級繼承人時,一級繼承人繼承,二級繼承人不繼承。第一順序繼承人有多個時,各第一順序繼承人應當平均繼承遺產。如果被繼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繼承人去世,則被繼承人子女的直系后代將按血緣繼承。如果幾個有血緣關系的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并且很難確定死亡時間,就會有其他繼承人。如果他們是同一代人,就被推定為同時去世,彼此之間不會有任何遺產。繼承人放棄繼承的,應當在遺產處分前以書面形式表明放棄繼承的意思。沒有表示的,視為接受繼承。綜合上述法定繼承規則,顯然,小劉的堂兄弟之所以也繼承了小劉父親去世時留下的財產,與小劉的父親劉達先于小劉的祖父母去世有關。
具體來說,小劉的堂兄弟姐妹們如何分享小劉父親去世時留下的房產繼承權是這樣實現的:
首先,2016年12月小劉的父親劉達去世時,劉達的父母,即小劉的祖父母還在世,因此劉達的一級繼承人包括小劉和小劉的祖父母。
在小劉的祖父母沒有書面放棄繼承意愿的情況下,小劉、小劉的爺爺、奶奶各繼承了劉達去世時留下的財產的三分之一。也就是說,小劉的祖父母繼承的總份額是三分之二。
其次,小劉的祖父母于2018年9月因車禍同時去世,彼此之間沒有遺產。所以,小劉爺爺奶奶的一階繼承人只有兩個:一個是小劉。由于父親先于祖父母去世,小劉通過代位獲得了祖父母的一級繼承權;另一個是小劉。一位是小劉的姨媽劉二。
也就是說,小劉祖父母的全部遺產,包括繼承的劉大房產的三分之二,都是由小劉和姑姑劉二繼承的。一。
此時,小劉父親去世時留下的財產中,小劉的繼承份額已經從三分之一變成了三分之二,另外三分之一的份額則由小劉的姨媽劉二繼承。
最后,當劉二在2022年12月去世時,劉二繼承的財產的三分之一將由劉二的孩子,即小劉的堂兄弟大李和小李繼承。每人繼承的份額為六分之一。
最終,小劉父親去世時留下的財產繼承人變成了小劉、大李和小李。小劉繼承了三分之二的股份,大李和小李各繼承了六分之一。一。
因此,如果小劉想要單獨繼承父親留下的房產,就需要小劉表兄弟的配合,并出具放棄繼承權的書面意向書,這樣小劉才能繼承父親留下的全部房產。他的父親順利地辦理了相應的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