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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小編關注到一個比較有意思的話題,就是關于刑事辯護如何選擇律師的問題,于是小編就整理了4個相關介紹刑事辯護如何選擇律師的解答,讓我們一起看看吧。
主要看你是受害人一方還是嫌疑人一方, 如果是受害人一方,就沒有必要請律師,因為刑事案件,是由檢察院的檢察官做原告的, 需要請律師,說明你是嫌疑人一方,那要看是什么案件了,請律師并不是說要請外地的還是本地的,在法律上,哪怕法官和律師是親兄弟,他們也會依法律來辯論,所以不要考慮是本地人還是外地人,只要看這個律師的法律能力強弱就可以了。 法律水平高的肯定辯護能力強。當然,要價肯定也更高。
刑事案件無論主犯或是從犯都有獲得辯護的權利。刑事訴訟中犯罪嫌疑人可以自己聘請律師,自己無力聘請律師時,也可以由法庭為其指派律師。
除非申明自己為自己辯護,既不請律師又拒絕法庭指派律師的,法庭一般要保障犯罪嫌疑人有獲得辯護的權利,所以即便是從犯,除非自己拒絕,也會有辯護律師。
可以替親屬辯護,但是不能以公職律師的身份出庭應訴。公職律師雖從事法律服務,但他是一種特殊的律師身份,只能為所在單位解決法律問題,咨詢訴訟都是公職行為,因公履職,不能為個人為私人以律師身份出庭。
但公職律師在親屬遇到訴訟時,可由親屬出具委托書,以個人身份上庭辯護
可以。法律規定,公安警察在偵查辦案中,檢察機關在依法履行法律檢察職責時,法院機關在審判案件時,如遇自己的近親屬而有可能影響公正履行職責時,相關執法人員有回避規定。
但律師依法履行為被告人辯護的,律師可以替親屬辯護,公職律師也不例外。
要看你不滿意的點在哪里,依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律師是獨立的訴訟參與人,是依據事實與法律提出辯護意見,其辯護意見可以和被告人不一致 。相反,如果是辯護律師未盡法律服務職責或者違法辯護,你當然有舉報和投訴的權利。
您好,我來回答您這個問題。
首先 ,辯護詞一般是在開庭以后再提交給法庭的,如果還沒有向法庭提交,可以跟律師多溝通,盡量完善辯護詞,再提交。
如果已經提交了,也可以以補充辯護詞的方式,做進一步的補充和完善。當事人本人如果有補充的意見或者不同的意見,也可以以書面的方式提交給法庭,這都是沒有問題的。
其次,律師作為專業的法律人士,可能對案件的事實和法律適用的理解,不一定跟當事人相同。所以我國法律也規定律師是獨立開展辯護。當然,律師也不一定總是正確。
作為家屬這邊,如果認為對律師的辯護不滿意,可以多找幾個專業的法律人士,多論證一下。有時候專業人士的理解可能跟社會公眾會有不同,也許你們認為正確的,但是在專業上可能并非如此。
但是,如果律師的意見跟委托人的意見起了沖突,無法達成一致的情況下,我們通常的做法是,要么就是律師尊重委托人的意見,要么就會辭去委托。
我們也有過當事人在庭上認罪,但是我們仍然堅持當事人無罪,最后取得比較好的效果的一些案例,當然我們在做無罪辯護的時候,事先跟當事人是有過溝通的。
以上的意見供參考。祝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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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此,以上就是小編對于刑事辯護如何選擇律師的問題就介紹到這了,希望介紹關于刑事辯護如何選擇律師的4點解答對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