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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劉崇偉律師
《刑法》中很多法律條文都有“違反國家規定”的表述,比如第225條中的非法經營罪。那么《刑法》中的“國家規定”具體指的是哪些規定呢?
關于這個問題,《刑法》中有明確的規定。《刑法》第九十六條規定:“本法所稱違反國家規定的行為,是指違反法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制定的決定、行政法規、規定的行政措施、國務院決定的行為。和命令?!?/p>
也就是說,《刑法》中的國家法規是指兩個機關制定的法規,一個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一個是國務院。
此外,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準確理解和適用刑法中“國家規定”的有關問題的通知》第一條的規定,以國務院辦公廳名義發布的文件,符合下列條件的,也應當視為刑法上的“國家規定”:
有明確的法律依據或者與有關行政法規不相抵觸;
國務院常務會議討論通過或者國務院批準;
在國務院公報上公開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