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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繼承問題,一直以來都是繼承中十分重大和容易引起爭議的話題。圍繞著房產繼承,很多原本關系密切的親人反目,甚至對簿公堂。上海繼承訴訟律師根據自己的辦案經歷,為大家整理了如何通過訴訟的方式辦理房產繼承,供大家發生糾紛時參考。
首先什么是房產繼承
遺產房繼承律師回答:房產繼承是指按照《民法典》繼承編的規定,依照法定程序,把被繼承人遺留房屋所有權及其土地使用權轉移歸繼承人所有的法律行為。
其次房產繼承的條件
被繼承人的房屋須具有合法產權才能被繼承,使用權房、小產權房以及他人名下房產不能繼承。當繼承發生時,對于共有房產需要析產,即析出被繼承人名下房產份額,然后再繼承。如果有遺囑或者遺贈的,先按照遺囑或者遺贈辦理;遺囑或者遺贈無效或者未處理部分房產按照法定繼承辦理。
第三房產繼承管轄法院
因遺產繼承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繼承人死亡時住所地或者主要遺產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遺產繼承糾紛屬于民事訴訟法規定的人民法院專屬管轄的案件,不遵循“原告就被告”的原則。遺產房產律師解釋房產繼承糾紛的管轄法院包括:
1、被繼承人(即去世的人)死亡時的住所地法院,有經常居住地且能夠證明的,由經常居住地法院管轄。
2、主要遺產所在地人民法院。即如果被繼承人在多個行政區域內均有遺產,需根據遺產在各個行政區域的分布情況,確定由主要遺產所在地的法院管轄。
第四房產繼承訴訟需要準備的證據材料
1、當事人身份證明、親屬關系證明材料(如戶口簿、單位或居委會證明);
2、證明當事人是合法繼承人的,應當提交結婚證、戶口簿或者公安機關、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等有關部門出具的證明材料;
3、當事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限制民事行為能力或精神病人的,應當提交監護人的身份證明材料,如身份證或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或者公安機關、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等有關部門出具的證明材料;4、證明被告下落不明的,應提交被告住所地或經常居住地村委會或公安機關的證明;
4、到被繼承人所屬派出所開具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或者提供被繼承人醫學死亡證明;
5、到死者所在單位或者派出所開具親屬關系證明;
6、繼承人的身份證復印件,如果是外籍繼承人需要提供經過公證書予以認證;
7、被繼承的房產證(產調信息、有無抵押的證明)或其他證明文件;
9、被繼承人生前所立的遺囑(遺囑繼承的情況)。
最后房產繼承糾紛訴訟的優勢
1、相較于繼承公證而言,在證據齊全的情況下,可以進行訴前調解,法院只收取正常訴訟費用的四分之一。2、相較于繼承公證而言,法院更注重實質性審查,因此,很多情況下,在公證處因缺乏形式材料無法進行繼承公證時,法院可以妥善處理繼承糾紛。3、律師具有調查取證的權利,很多情況下當事人缺少或無法調取相關證明材料時,通過訴訟的方式,遺產繼承糾紛律師可以協助調取,律師調取有困難的,還可以申請法院調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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