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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小編關注到一個比較有意思的話題,就是關于刑事訴訟主體是的問題,于是小編就整理了2個相關介紹刑事訴訟主體是的解答,讓我們一起看看吧。
刑事訴訟主體是所有參與刑。事訴訟活動,在刑事訴訟中享有一定權利、承擔一定義務的國家專門機關和訴訟參與人。其中承擔基本訴訟職能的專門機關和當事人是主要的訴訟主體,其他訴訟參與人是一般訴訟主體。
根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我國刑事訴訟主體包括三大類:一是代表國家行使偵查權、起訴權、審判權、刑罰執行權的國家專門機關,包括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軍隊保衛部門、監獄、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等;二是直接影響訴訟進程并且與訴訟結果有直接利害關系的訴訟當事人,包括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害人、自訴人、附帶民事訴訟的原告人和被告人;三是協助國家專門機關和訴訟當事人進行訴訟活動的其他訴訟參與人,包括法定代理人、訴訟代理人、辯護人、證人、鑒定人和翻譯人員等。
刑事訴訟法第82條第1款規定:偵查是指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在辦理案件過程中,依照法律進行的專門調查工作和有關的強制性措施。因此,刑事訴訟案件的立案和偵查主體是:公安機關、檢察機關。另外,刑事自訴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法條鏈接:《刑事訴訟法》第十八條 1、刑事案件的偵查由公安機關進行,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2、貪污賄賂犯罪,國家工作人員的瀆職犯罪,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非法拘禁、刑訊逼供、報復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權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權利的犯罪,由人民檢察院立案偵查。對于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的時候,經省級以上人民檢察院決定,可以由人民檢察院立案偵查。3、自訴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
到此,以上就是小編對于刑事訴訟主體是的問題就介紹到這了,希望介紹關于刑事訴訟主體是的2點解答對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