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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讀:在當今社會,我們在工作、旅游、購物等情況下,可能會遇到一些合法權益被他人侵犯等一系列法律問題,所以我們應該多學習一些法律知識,以便在什么時候面對這些法律問題,我們可以通過法律手段來維護自己的權利。在這篇文章中,我們對如何簽訂租賃合同進行了解答,希望能夠解答您的疑問。
如何簽訂租賃合同1.如何簽訂租賃合同
使用書面協議。詳細約定房屋的地理位置、房屋面積、數量、用途、租賃期限、租金及租金支付方式、違約責任等。承租人轉租前必須征得房東同意。未經房東同意,房東可以隨時終止協議,并要求承租人承擔違約責任。如果分租客對房屋造成損壞,房東可以要求租客將房屋恢復原狀或賠償損失。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703條
租賃合同是出租人將租賃物交付承租人使用和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2.如何解除房屋租賃合同
解除房屋租賃合同的方式有:
(1)協議終止。房屋租賃合同約定終止,是指合同當事人認為終止合同比繼續履行合同更有利于自己的利益。根據合同自由原則,經協商一致,合同終止。
(2)法定終止。房屋租賃合同的法定解除,是指發生法律規定的情形時,一方當事人依法行使解除合同權而解除合同的權利和義務。撤銷的法定理由包括:
1、因不可抗力導致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2、在履行期限屆滿前,一方當事人明確表示或者以自身行為表明不履行其主要義務的;
3、一方當事人拖延履行重大債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的;
4、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導致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5、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民法典》第563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因不可抗力導致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在履行期限屆滿前,一方當事人明確表示或者以自身行為表明不履行其主要義務的;
一方當事人遲延履行重大債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的;
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導致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續履行債務為內容的不定期合同,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必須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對方。
3.違反租賃合同如何賠償
違反租賃合同的,按照下列標準進行賠償:
雙方在合同中約定違約金的,應當按照約定支付違約金。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遠遠高于造成的損失。損失重大的,人民法院、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適當減少損失。當事人未約定違約金的,可以根據造成的實際損失承擔違約責任。
《民法典》第585條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造成損失的賠償金額的計算方法。違反合同。
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高于造成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適當減少。
當事人約定延遲履行違約金的,違約方在支付違約金后也應當履行債務。
至于租賃合同如何訂立的問題,上述文章已經給出了詳細的解答。在日常生活中,我們也需要了解相關的法律知識,這樣才能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