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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遣工和正式員工有什么區別?】1.簽訂勞動合同的對象不同:勞務派遣工:勞務派遣工與勞務派遣公司簽訂的勞動合同。正式工作:正式工作是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2、工種不同:勞務派遣:勞務派遣是一種補充形式,只能在臨時性、輔助性或替代性工作中實施。臨時工作是指持續時間不超過六個月的職位;輔助崗位是指為主營業務崗位提供服務的非主營業務崗位;替代性工作是指用人單位下班學習的職工。在一定時期內,員工因休假、休假等原因無法工作時,其他員工可以接替工作。正式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以各種雇傭形式、不同雇傭期限與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包括事實上的勞動關系)的勞動者。3、工作穩定性不同:勞務派遣工:勞務派遣工是由勞務派遣公司派遣到有用工需求的企業。當公司崗位穩定、用工需求消失時,勞務派遣工可能會被勞務派遣公司派遣到其他公司。公司。正式工:除非合同到期,公司破產,裁員導致失業,其他情況下,正式工都可以穩定工作。4、福利待遇不同:雖然《勞動合同法》第六十三條規定派遣工享有與用人單位勞動者同工同酬的權利。用人單位沒有同類崗位勞動者的,相同或者相近崗位勞動者的勞動報酬,參照用人單位所在地確定。但我國仍有不少企業對派遣工和正式工區別對待,基本工資相同,但福利待遇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