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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向法院提起個人債務案件需要什么?
1、當事人資格證明材料。
當事人為自然人的,應當提交身份證明材料,如身份證、戶口簿、公安機關戶口證明等。
當事人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提交主體登記信息,如工商登記機關核發的工商營業執照復印件或者工商登記名錄、工商登記證書等。社團法人、組織機構代碼證等
爭議法律關系發生后當事人名稱發生變更的,應當提交變更登記信息。
2、證明借款關系存在的證據材料,如借款合同、借款協議、欠條、欠條、還款承諾等。
3、貸款已償還的證明材料、分期償還本息的收據或付款憑證。
訴訟請求金額的計算依據,包括訴訟請求中提供的本金余額計算清單或憑證、利息金額計算清單或憑證等。
5、其他需要提供的證明材料
2.個人債務糾紛起訴流程
個人債務糾紛的起訴程序包括提出申訴和申請立案;——法院發出受理通知書;——法院組織雙方當事人交換證據,被告提交答辯狀;——舉行聽證、質證、辯論;——公布判決結果;——判決生效并執行。
起訴前財產保全有利于維護權益、便利執行。
1、根據法律規定,法院審查起訴貸款案件時,應當要求原告提供書面借條;沒有書面借條的,應當提供必要的事實依據。不符合上述條件的,裁定不予受理。
2、如果民間借貸債務人跑路,下落不明,法院是否缺席判決或中止訴訟,取決于“借貸關系是否清晰”。如果借貸關系明確,法院將作出缺席判決;借款關系不清、事實難以查明的,訴訟中止。因此,貸款人必須保留有“明確借貸關系”的貸款合同、貸款憑證等證據材料。否則,一旦借款人失蹤,案件將無限期“懸而未決”。
3、債權人提起訴訟,債務人下落不明的貸款糾紛案件,法院受理案件后應當公告并傳喚債務人應訴。公告期限屆滿,債務人仍拒絕提起訴訟,借貸關系明確的,經審理可以作出缺席判決;不能查明借貸關系的,責令中止訴訟。
此外,在審理過程中債務人逃跑、下落不明的貸款糾紛案件中,如果貸款關系明確,可以缺席判決;如果事實難以查清,則中止訴訟。
通過小編的介紹,我們可以了解到向法院立案個人債務案件所需的材料以及向法院立案個人債務案件的流程。以上是發小旅網小編整理的相關內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如果您還有其他關于債務糾紛的疑問,可以在法小路網咨詢相關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