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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遷公告發布后,該房屋將有一年的凍結期。凍結期間,房屋可以買賣,但不能辦理產權過戶登記。上海華融律師事務所將詳細解答拆遷公告后房屋能否買賣的問題。拆遷公告公布后,房子還能買賣嗎?1、房屋拆遷公告后是否可以買賣。1、房屋拆遷公告后,房屋凍結期為一年。凍結期間,房屋可以買賣,但不能辦理產權過戶登記。2、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五條房屋征收部門應當組織對房屋權屬、位置、用途、建筑面積等進行調查登記,被征收人應當配合。調查結果應當向房屋征收范圍內的被征收人公布。第十六條房屋征收范圍確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圍內進行新建、擴建、改建、改變房屋用途等不當提高補償費用的行為;違反規定實施的,不予賠償。房屋征收部門應當書面通知有關部門暫停辦理前款所列事項的相關手續。中止相關手續的書面通知應當載明中止期限。暫停期限不得超過一年。2、拆遷評估方法有哪些?1.拆遷補償價格評估的法定依據有三個:市場評估價、商品房交易平均價、重置價。它們有不同的目的,適用于不同的情況。2、市場評估價。市場評估價是指被拆遷房屋的房地產市場價格。是由專業評估機構根據評估目的、評估原則、評估程序,選擇合適的評估方法,綜合分析影響房地產價格的因素,對房地產進行客觀、合理的評估。評估和判斷價格或價值的活動。3、平均交易價格。商品房交易平均價格是指同地區同類型普通住宅商品房的平均交易價格,由有關部門每季度定期確定并公布。4.重置價格。重置價是指評估機構根據評估時點的價格水平,采用評估時點的建筑材料和施工技術,確定與評估對象功能相同的新建建筑物的正常價格。從上面可以看出,被拆遷人首先要對自己的房子進行評估。價格越高越好,但往往評估機構確定的價格會更差。在這種情況下,如果當事人對拆遷評估結果不滿意,可以要求評估機構提供詳細說明并申請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