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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員工自行體檢需全額付費,公司不提供任何報銷。在現實生活中還是很常見的,很多朋友都遇到過這種情況。目前法律并沒有明確規定員工崗前體檢費用由誰承擔。司法實踐中,主要依據部門規定以及合同過程中當事人分擔責任的合理性來處理糾紛。通常有兩種情況:
其一,由企業承擔。
公司在招聘過程中統一安排體檢的,不得向員工收取體檢費用,已收取的費用必須退還給員工。如果員工收到工作通知,他或她將被要求在上崗前進行體檢。這種行為屬于公司招聘的一部分,體檢費用應由公司支付。員工已經繳納了,公司應該報銷。
因為根據勞動部《關于嚴禁用人單位錄用職工非法收費的通知》的規定,用人單位不得在招聘條件中規定個人繳費內容,如體檢費、培訓費、保證金等,已收取的需要退還給工人。
“入職體檢費”是日常工作中常見的招聘陷阱之一。少數醫院與非法招聘公司暗中交易,設置“高價入職體檢”。公司在招聘求職者時,與求職者約定,只要體檢合格,入職或轉正后即可獲得報銷。體檢不合格或者試用期不合格未被錄用的,體檢費用需自行承擔。以高薪引誘求職者前來面試,然后要求到指定地點體檢從中牟利,該行為嚴重違反第《勞動合同法》條禁止以任何形式收取員工費用的行為。
遇到這種情況,求職者應該提高警惕,因為可能會遇到詐騙。如果發現公司與醫院存在串通行為,則醫院構成共同犯罪,應當承擔相應的連帶責任。累計金額達到5000元的,公安機關可以立案偵查。如果數額較大,則可能構成刑事犯罪。由此產生糾紛的,可以向當地社保局勞動監察部門舉報投訴,行政部門將依法查處,責令用人單位限期退回,并處罰款500元到2000元之間。
其二,由員工自行承擔。
如果用人單位在招聘過程中只要求求職者提供一般體檢證明,并且在入職前沒有通知求職者,則僅與求職者約定由求職者支付體檢費用考試。體檢合格并入職后,公司再給員工報銷,如果體檢不合格,則由求職者承擔費用,并簽訂所謂的“自費體檢協議”。如果員工體檢不合格,再要求公司報銷體檢費,則很難得到支持。由于本協議不違反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因此合法有效,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最后再次提醒大家,在簽訂類似的自費體檢協議時一定要謹慎,尤其是那些承諾提供優厚福利的工作。只要體檢合格就可以上崗,但需要在公司指定醫院付費體檢。你應該更加謹慎。一定要記住:“真招聘不收你錢,假招聘會騙你錢”。
法律基礎:
《關于嚴禁用人單位錄用職工非法收費的通知》第三條勞動行政部門應當加強對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的監督檢查。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時違法收取勞動者個人費用的,責令用人單位立即退還勞動者費用;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條規定:“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造成勞動者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