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網
一般來說,離婚三年后,你不能再要求重新分割財產,因為訴訟時效已過。
但如果一方在離婚時隱匿財產,離婚后另一方發現,另一方可以起訴法院要求分割財產。請求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時效期限為三年,自當事人知道之日起計算。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二條夫妻一方隱匿、轉移、變賣、毀壞、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離婚時,配偶可能會收到較少的份額或沒有區別。離婚后,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離婚后可簽訂補充協議。離婚后的補充協議只要是雙方自愿達成并經雙方同意的,與原離婚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視為對原協議的補充或修改。如有不一致的,以后續補充協議內容為準。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條民事法律行為符合下列條件的,有效:
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2)意思真實;
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離婚三年后,可以爭取孩子撫養權。離婚雙方協議變更子女撫養關系,且不違反法律規定、不利于子女成長的,應當允許。如果沒有協議,一方想要變更撫養權,可以向法院提交相應的證據。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
第五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父母一方請求變更子女撫養關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子女同居一方因患有嚴重疾病或者殘疾,無法繼續撫養子女的;
同居一方未履行撫養義務或者虐待兒童,或者同居對兒童身心健康造成不良影響的;
年滿八周歲的子女愿意與對方共同生活,且對方有撫養其的能力;
有其他正當變更理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