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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小編關注到一個比較有意思的話題,就是關于刑事拘役要多久的問題,于是小編就整理了3個相關介紹刑事拘役要多久的解答,讓我們一起看看吧。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規定:
第九十一條 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并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飲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十五日拘留,并處五千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酒駕法院被拘役一個月被判處拘役、刑期可以從被抓關押第一天開始計算刑期。
《刑法》
拘役
第四十二條 拘役的期限,為一個月以上六個月以下。
第四十三條 被判處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機關就近執行。
在執行期間,被判處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兩天;參加勞動的,可以酌量發給報酬。
判決的是在發生法律效力后執行,其中上訴期限為10日,向執行機關交付法律文書是10日內,所以最快是需要20天后才會開始執行。
具體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規定如下:
1、第二百三十條 不服判決的上訴和抗訴的期限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訴和抗訴的期限為五日,從接到判決書、裁定書的第二日起算。
2、第二百五十九條 判決和裁定在發生法律效力后執行。
下列判決和裁定是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和裁定:
刑事案件如果是一個法官審理的話,從檢察院起訴之后,20天內就要結案。也就是說,開庭過后,基本上1周內就要下判決書。如果是3個人審理的,從檢察院起訴之后,一個半月就要結案。正常開庭后,如果不需要繼續調查,也在10天內可以下判決書。如果案情復雜,一般會延期審理,一次延長1個月左右。 同時也需要看量刑長短,刑期不同,釋放的時間就不同。
如果是第一審人民法院判處拘役或者有期徒刑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判決尚未發生法律效力的,不能立即交付執行。
如果被宣告緩刑的罪犯在押,第一審人民法院應當先行作出變更強制措施的決定,改為監視居住或者取保候審,并立即通知有關公安機關。
判決發生法律效力后,應當將法律文書送達當地公安機關。
到此,以上就是小編對于刑事拘役要多久的問題就介紹到這了,希望介紹關于刑事拘役要多久的3點解答對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