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網
(一)基本工傷
1、醫療費用:
參加工傷保險的,根據實際需要,因工傷發生的治療費用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職工未參加工傷保險的,由用人單位全額繳納。
2、住院伙食補助:
工傷住院治療職工伙食補貼標準暫定為每人每天30元。參加工傷保險的用人單位有職工因工傷住院治療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根據職工住院治療天數和工傷住院天數確定住院伙食補助金額。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給受傷職工。
經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并經辦事機構批準,工傷職工到協調區外就醫所需的交通費、食宿費的“住宿費”支出標準上限為暫定為每人每天150元,在支出標準上限之內。根據憑證進行報銷;“餐費”實行定額支付,暫定為每人每天50元。對于在協調區外就醫的工傷人員,因行動不便,工傷人員發生的交通費用,根據自身情況選擇合適的交通方式予以報銷。參加工傷保險的用人單位,其工傷經工傷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并經區、縣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批準,在統籌地區外就醫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根據上述標準證明核實工傷情況,并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收取資金。支付給因工受傷的工人。
*無工傷保險的,用人單位按照本標準全額繳納。
3、養老保險待遇
員工因工作遭受意外傷害或患職業病,需要停工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間,原工資和福利待遇不變由原單位按月繳納。
無薪裁員期限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特殊的,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期限不得超過十二個月。
職工因工受傷,停工留薪期滿后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
4.護理費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間需要照顧的,由用人單位負責。
因工負傷的職工經傷殘等級評定并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需要日常護理的,日常護理費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按月支付。
生活護理費按照三個不同等級繳納:完全不能自理的人、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的人、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的人。標準分別為協調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0%、40%、30%。
(二)一級工傷
一、一次性傷殘補助金補償標準
一級傷殘為27個月個人工資,但最高為340281元,最低為68056元;
2.傷殘津貼
保留勞動關系并支付傷殘津貼;一級傷殘為個人工資的90%,用人單位應當按規定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實際領取傷殘津貼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用人單位應當補足差額。基本醫療保險費按照傷殘津貼標準繳納。達到退休年齡后,您將享受養老金福利并停止領取傷殘福利。
3、養老保險待遇
基本醫療保險費按照傷殘津貼標準繳納。達到退休年齡后,您將享受養老金福利并停止領取傷殘福利。
2.什么是一級傷殘?
1.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完全依靠他人幫助或使用特殊設施,否則生活無法維持;
2.失去知覺;
3、各種活動受到限制、臥床不起;
4、完全喪失工作能力。
2.一級傷殘補償項目
1.醫療費用
2.護理費
3.住院伙食費
4、交通費用
5.住宿費
6.營養費用
7.后期護理費用
8.后期治療費
9.輔助器具費用
10.停止工作并保留工資
11、生活照顧費:需要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是否需要生活照顧。對于完全無法照顧自己、無法照顧大部分生活或無法照顧部分生活的員工,工資分為三種不同級別。標準分別為協調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0%、40%、30%。
12、鑒定費
單位與職工簽訂勞動合同時,均包含工傷保險。如果員工在工作中受傷,他或她不必擔心費用。他應該及時接受治療,確保他的健康。一級殘疾的受害者完全喪失了工作能力。用人單位要及時向家屬表示慰問,體現人文關懷,協助家屬辦理工傷賠償等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