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網
人民法院審理公訴案件,應當自受理案件之日起兩個月內作出判決,最遲不得超過三個月。對于可能判處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帶民事訴訟的案件,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條規定情形之一的,經人民法院批準,可以延長三個月。更高層次;因特殊情況可能需要延期。可以,請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批準。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對從收集證據到審判直至最終判決作出了詳細的說明。觸犯刑法肯定會受到刑事處罰。但很多時候由于特殊原因,案件會被延期審理。很多人想知道刑事訴訟法一審可以推遲多久?讓小編為您整理一下相關知識吧。一、刑事訴訟法一審可以延期多久?《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規定,第一審審理期限如下:第二百零二條人民法院審理公訴案件,應當自受理之日起兩個月內作出判決,最遲不得超過三個月。對于可能判處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帶民事訴訟的案件,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條規定情形之一的,經人民法院批準,可以延長三個月。更高層次;因特殊情況可能需要延期。可以,請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批準。人民法院變更管轄的案件,審理期限自變更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計算。人民檢察院補充偵查的案件,補充偵查完畢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將重新計算審理期限。2、什么情況下可以延期審理?民事案件可以延期審理的情形是:1、應當出庭的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因正當理由不到庭的;2、當事人臨時申請回避;3、需要通知新的當事人證人出庭,獲取新的證據,需要重新鑒定、檢驗,或者需要補充調查的;4、其他應當延期的情況。刑事案件可以延期審理的情形是:1、需要通知新證人出庭、調取新物證、重新辨認或者檢驗的;2、檢察官認為公訴案件需要補充偵查,提出建議;3、因申請回避而不能開庭審理的。此外,在刑事訴訟中,根據《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規則》,因檢察官建議可以延期審理的情形有:1、發現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或者犯罪或者遺漏同案犯罪嫌疑人,需要補充偵查或者提供補充證據的;2、被告人揭發他人犯罪行為或者提供重要線索,需要補充偵查核實的;3、遺漏犯罪行為或者遺漏同案犯罪嫌疑人的,不需要補充偵查、補充證據。提供證據,但需要補充、追加或者變更起訴的;4.申請人民法院通知證人、鑒定人出庭作證,或者有專門知識的人出庭提出意見;5.需要獲取新的證據,重新鑒定或者檢查;6.公訴人在庭前出示、宣讀移送人民法院證據以外的證據,或者補充、變更起訴的,需要給予被告人、辯護人必要的辯護準備時間;7、被告人或者辯護人向法庭提出公訴人不知道的與定罪量刑有關的證據需要調查核實的;8、公訴人對證據收集合法性的證明需要調查核實。三、延期審理的簡介和定義:延期審理是指人民法院確定開庭日期后、審理期間或者已經開始的案件,因法律原因不能如期進行的審理。無法繼續審理、延期審理的訴訟制度。
推遲審判只能在法庭聽證階段進行。延期審理前已經進行的訴訟行為,在延期后的審理中仍然有效。但延長的時間不計入試用期。4.刑事案件延期審理并重新計算審理期限。依照第《刑事訴訟法》號第一百六十七條、第一百六十八條第三款的規定,檢察院認為公訴案件需要補充偵查并提出延期審理建議的,檢察院應當補充偵查完畢。月內。補充偵查完畢并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將重新計算審理期限。也就是說,如果檢察官提出延期審理,人民法院對該案的審理將在延期之前終止。自人民檢察院補充偵查完畢并按照法律規定在一個月內將案件移送人民法院恢復審理之日起,人民法院審理案件的期限重新計算,即判決應當在一個月內宣告,最遲不得超過一個半月。《關于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號若干問題的解釋》還在第157條中對檢察官建議休庭審理的情形作出了兩項具體規定。首先,檢察官建議休庭審理的次數不得超過兩次;其次,法院宣布休庭。此后,人民檢察院在一個月內未請求人民法院恢復審理的,人民法院按人民檢察院撤回案件處理。根據第《解釋》號法第一百五十六條第二款的規定,當事人和辯護人應當依照法律規定的情形提出延期審理的請求。合議庭同意延期審理的,延期審理時間不得超過一個月,延期審理時間不計入審理期限。這里的“不計入審理期限”是指因上述情形的發生,合議庭審理案件的期限被中斷。案件恢復審理后,案件延期審理前和恢復審理后的審理時間合并計算審理期限。綜上所述,延期審理一般是在開庭后出現一些法律情況,導致審判無法如期進行。延期開庭的原因有很多,比如執法機關增加新證據、證人提供新證言等,刑事訴訟法一審可以延期多久?犯罪延期不得超過三個月,判決必須在三個月內作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