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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離婚判決書丟失,可以到法院申請查閱案卷信息。你可以復印原判決書,但你無法取得原判決書。離婚判決書的內容是證明婚姻關系的重要證據。日后如需出示原件,可攜帶復印件與原審法官溝通,并加蓋法院公章,以核實與原件無異。在一定程度上也可以作為原始文件使用。
《婚姻登記條例》第17條
結婚證、離婚證遺失或者損毀的,當事人可以憑戶口簿、身份證向原婚姻登記機關或者一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補領。婚姻登記機構應當對當事人的婚姻登記檔案進行核實,確認屬實的,應當向當事人補發結婚證或者離婚證。
2.第三者應如何引起離婚?
1、因第三人原因離婚,如能證明夫妻關系破裂,準予離婚。
2、第三人造成離婚,若存在重婚、同居行為,離婚時無過錯方有權要求損害賠償。
“與他人同居”的情況,是指配偶與異性在婚外、不以夫妻名義持續、穩定地同居。重婚是指配偶再婚的行為。也就是說,您已經有婚姻關系,并且與其他人建立了第二次婚姻關系。有兩種形式:法定重婚,即未解除前婚姻關系而與他人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重婚。只要雙方辦理了婚姻登記手續,無論雙方是否同居,是否舉行婚禮,都已構成重婚。(2)事實重婚:即前婚姻未解除,以夫妻(或關系)名義與他人同居。雖然婚姻登記手續尚未辦理,但實際上已構成重婚罪。
離婚損害包括物質損害和精神損害。但由于每起離婚案件中因過錯行為造成的離婚損害都有所不同,因此賠償數額也不同。離婚損害賠償的數額可由夫妻雙方協商一致。若不能達成協議,則由法院酌情決定。
物質損失的賠償一般遵循全額賠償的原則,即以過錯方的行為造成的實際財產損失為賠償依據。
精神損害賠償應當考慮過錯程度、方式、場合、后果、影響等具體情況,并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的平均生活水平計算,還應當考慮侵權人承擔責任的經濟能力。達到了撫慰婚姻中無過錯方心理創傷和精神痛苦的目的,同時體現了對過錯方的有效制裁。
《民法典》第1091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
如果離婚,無過錯方有權要求損害賠償:
重婚;
與他人共同居住的;
實施家庭暴力的;
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有其他重大缺陷的。
3.第三者應如何引起離婚?
1、因第三人原因離婚,如能證明夫妻關系破裂,準予離婚。
2、第三人造成離婚,若存在重婚、同居行為,離婚時無過錯方有權要求損害賠償。
“與他人同居”的情況,是指配偶與異性在婚外、不以夫妻名義持續、穩定地同居。重婚是指配偶再婚的行為。也就是說,您已經有婚姻關系,并且與其他人建立了第二次婚姻關系。有兩種形式:法定重婚,即未解除前婚姻關系而與他人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重婚。只要雙方辦理了婚姻登記手續,無論雙方是否同居,是否舉行婚禮,都已構成重婚。(2)事實重婚:即前婚姻未解除,以夫妻(或關系)名義與他人同居。雖然婚姻登記手續尚未辦理,但實際上已構成重婚罪。
離婚損害包括物質損害和精神損害。但由于每起離婚案件中因過錯行為造成的離婚損害都有所不同,因此賠償數額也不同。離婚損害賠償的數額可由夫妻雙方協商一致。若不能達成協議,則由法院酌情決定。
物質損失的賠償一般遵循全額賠償的原則,即以過錯方的行為造成的實際財產損失為賠償依據。
精神損害賠償應當考慮過錯程度、方式、場合、后果、影響等具體情況,并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的平均生活水平計算,還應當考慮侵權人承擔責任的經濟能力。達到了撫慰婚姻中無過錯方心理創傷和精神痛苦的目的,同時體現了對過錯方的有效制裁。
《民法典》第1091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
如果離婚,無過錯方有權要求損害賠償:
重婚;
與他人共同居住的;
實施家庭暴力的;
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有其他重大缺陷的。
希望通過本文的內容,能夠解答您所面臨的離婚證遺失如何補辦的問題。平時我們可以多學習一些法律知識,這樣當我們遇到需要解決的法律問題時,我們就可以通過所學的法律知識來維護自己的權益。如果您想了解更多相關法律問題,請點擊下方“立即咨詢”按鈕,為您匹配專業律師在線為您提供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