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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粉絲問:法院判決后,對方一直沒有履行。向法院申請執行有時間限制嗎?我需要支付多少執行費?
接到判決后,對方未按照判決履行義務的,當事人應當在法律規定的期限內及時向法院申請執行。當事人未在法律規定的期限內申請的,當事人將喪失向法院申請執行的權利。《民事訴訟法》號法律對申請執行期限作了一般性規定,即“申請執行期間為二年。申請執行時效的中止和中斷,依照本法的規定”。關于時效中止和中斷的法律?!边@個解釋是文明的。申請強制執行糾紛的期限為二年,其中訴訟時效中止、中斷的也適用二年。如果已經超過兩年,你還沒有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就需要判斷你的權利是否已經過了訴訟時效中斷。時效中斷是指在時效期限內發生某些特定情況,使過去的時效失效并開始新的時效計算。判決后,如果訴訟時效中斷,仍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關于法院的執行費,這與您訴訟的訴訟費不同。您向法院提起訴訟后,法院按照標準計算訴訟費用,并要求原告墊付。原告勝訴后,將支付訴訟費用。返回原告。在執行程序中,以生效判決為依據執行,權利和義務已確定,申請人無需預繳費用。法院在執行過程中計算出執行費的具體數額,與執行文件一起發送給被執行人,請求執行。執行人應當承擔責任。因此,當您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時,只需將準備好的材料提交給立案法院即可,無需繳納任何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