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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身份證丟失后,被他人用來注冊公司。關于詐騙用戶如何維權的問題,筆者之前分享過兩個通過商業訴訟和行政訴訟維權的案例。通過檢索,筆者發現,除了上述兩種維權方式外,被冒名者還可以從民事訴訟的角度來維權。本案中,被冒充者以侵犯姓名權為由提起訴訟,最終成功維權。我們特此推薦。
裁判意見:
一、公民、法人的合法民事權益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侵犯。公民享有姓名權,有權按照規定決定、使用和變更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盜用、冒充自己的姓名。珍昂公司的登記材料中有孟向東的五個簽名并非其本人簽字,且未經孟向東同意或者授權,冒用孟向東的名義登記為被告公司股東、監事。這種行為確實侵犯了孟向東的合法權益。現孟向東要求被告珍南公司停止使用其姓名的請求有法律依據,應予支持。
2、筆跡鑒定費是被告侵犯原告姓名權造成的損失,被告應當賠償。
一、案件基本事實:
原告于2018年2月3日被上海大學告知其隱瞞學校注冊公司。經工商登記查明,被告上海珍南貿易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3月31日,原告為被告股東之一,擔任監事。事實上,原告從未注冊過任何公司,也不認識被告的法定代表人金海及其授權代理人魏東、姚萬樂。公司設立工商登記材料中原告身份證號碼正確,但原告簽名均為偽造。原告的簽名也在公司成立后的股東大會和變更材料中被偽造。被告盜用原告姓名、身份信息、變更公司登記等行為,嚴重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權益,故原告向法院提起訴訟。
2、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九百九十條人格權是民事主體享有的生命權、身體權、健康權、姓名權、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隱私權以及其他權利。
除前款規定的人格權外,自然人還享有基于人身自由和人格尊嚴的其他人格權。
第九百九十一條民事主體的人格權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侵犯。
第九百九十五條人格權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權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請求行為人承擔民事責任。受害人請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消除影響、恢復名譽、賠禮道歉的權利,不適用訴訟時效。
第九百九十六條一方當事人違反合同,損害對方人格權并造成嚴重精神損害,受損害方選擇請求承擔違約責任的,本不影響受害方索賠的精神。損害賠償金。
第九百九十七條民事主體有證據證明行為人正在實施或者即將實施侵犯其人格權的違法行為,不及時制止,將會造成難以彌補的損害為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有權申請人民法院依法采取責令停止有關行為的措施。
第九百九十八條認定行為人對生命權、身體健康權以外的人格權侵害承擔民事責任時,與行為人的職業、職業、身份有關并應考慮受害者。影響范圍、過錯程度以及行為的目的、方式、后果等因素。
第一千條行為人因侵犯人格權而承擔消除影響、恢復名譽、道歉等民事責任的,行為的具體方式和影響范圍相當。
行為人拒絕承擔前款規定的民事責任的,人民法院可以通過在報紙、期刊、網絡等媒體發布公告或者公布生效判決書的方式強制執行,所產生的費用由人民法院承擔。演員。
第一千零一十二條自然人享有姓名權,有權依法決定、使用、變更或者許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不得違反公序良俗。
第一千零一十四條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干涉、挪用、假冒等方式侵犯他人姓名權、所有權。
三、裁判結果
第一個例子:
1、被告上海珍南貿易有限公司應立即停止使用原告孟向東姓名,并自本判決生效之日起注銷與原告孟向東姓名相關的工商登記;
二、被告上海珍南貿易有限公司應自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賠償原告孟向東的鑒定費損失。
8700元。
案件來源:中國裁判文書網,案號滬0118民初4408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