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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小編關注到一個比較有意思的話題,就是關于刑事拘留和拘留的區別的問題,于是小編就整理了2個相關介紹刑事拘留和拘留的區別的解答,讓我們一起看看吧。
一、逮捕批捕拘留什么區別?
逮捕,批捕,拘留的區別如下所述:
(一)概念不同
1、逮捕是指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和人民法院,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實施妨礙刑事訴訟的行為,逃避偵查、起訴、審判或者發生社會危險性,而依法剝奪其人身自由,予以羈押的一種強制措施。
2、批準逮捕,是指人民檢察院同意公安機關逮捕犯罪嫌疑人的請求。
逮捕是公安機關問檢查院申請依法討犯罪分子實施的一種強制措施。說明通過公安部門貞察犯罪事實清楚或基本清楚,逮捕即限制其人身自由,剝奪其一部分或全部權利。而拘留分行政和刑事兩種。
行政拘留針對違反治安管理或輕節較輕,對社會危害輕。刑事拘留則是有犯罪事實但案件正在辦理過程的一種拘束。
逮捕和拘留區別。
第一、拘留和逮捕的適用條件不同。第二、兩者有權決定拘留,與有權批準、決定逮捕的機關不完全相同。第三、兩者的羈押的期限不同。拘留的羈押期限,通常為14日,最多為37日;逮捕后的偵查羈押期限為2個月,遇到特殊情形的,可以延長。
刑事拘留與司法拘留區別有:
(一)有權采用的機關不同;刑事拘留依法由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決定。司法拘留由人民法院決定。
(二)與判決的關系不同;刑事拘留可以折抵刑期。司法拘留與判決結果無任何關系。
(三) 期限不同;刑事拘留最長為37日;司法拘留最長為15日。
(四)法律性質不同;
(五)法律根據不同;刑事拘留根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采用的;司法拘留則是分別采用的。
(六)適用對象不同。
到此,以上就是小編對于刑事拘留和拘留的區別的問題就介紹到這了,希望介紹關于刑事拘留和拘留的區別的2點解答對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