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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小編關注到一個比較有意思的話題,就是關于刑事追究有哪些的問題,于是小編就整理了4個相關介紹刑事追究有哪些的解答,讓我們一起看看吧。
《反恐怖主義法》第十一條 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外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公民或者機構實施的恐 怖活動犯罪,或者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締結、參加的國際條約所規定的恐 怖活動犯罪,中華人民共和國行使刑事管轄權,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生產經營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限期改正, 可以處十萬元以下的罰款;逾期未改正的,責令停產停業整頓,并處 十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 接責任人員處二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 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一) 生產、經營、運輸、儲存、使用危險物品或者處置廢棄危 險物品,未建立專門安全管理制度、未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的;
(二) 對重大危險源未登記建檔,或者未進行評估、監控,或者 未制定應急預案的;
(三) 進行爆破、吊裝以及國務院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會同國 務院有關部門規定的其他危險作業,未安排專門人員進行現場安全管 理的;
(四) 未建立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的。
第九十九條生產經營單位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
刑事訴訟中的漏人是指遺漏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人,一般是指遺漏了同案犯。發生這種情況后,一般由公訴機關發出追訴通知書將漏犯追訴。
漏罪是遺漏了其他犯罪,發生這種情況后,一般由公訴機關將案件退回補充偵查或自行偵查。也可先將已查明的犯罪先行起訴審判,漏罪另行偵查起訴。
漏人,是指樓列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
漏罪,是指人民法院對犯罪分子的判決宣告以后,又發現被判刑的犯罪分子還有其他沒有判處的罪。
發現被判處徒刑的罪犯還有沒有被判處的漏罪,也就是犯罪分子一人犯有數罪,對一人犯有數罪的犯罪分子,應當執行數罪并罰。
第十六條 【不可抗力和意外事件】行為在客觀上雖然造成了損害結果,但是不是出于故意或者過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預見的原因所引起的,不是犯罪。第十七條 【刑事責任年齡】已滿十六周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周歲的人犯罪,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因不滿十六周歲不予刑事處罰的,責令他的家長或者監護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時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養。第十七條之一 已滿七十五周歲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過失犯罪的,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第十八條 【特殊人員的刑事責任能力】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認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為的時候造成危害結果,經法定程序鑒定確認的,不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責令他的家屬或者監護人嚴加看管和醫療;在必要的時候,由政府強制醫療。間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時候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尚未完全喪失辨認或者控制自己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醉酒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到此,以上就是小編對于刑事追究有哪些的問題就介紹到這了,希望介紹關于刑事追究有哪些的4點解答對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