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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勞動法公司被辭退員工的賠償標準是多少?
1、經濟補償=基數年數;
2、工作年限:員工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一年,發給一個月的工資。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支付勞動者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3.基數:工人的月工資。月工資是指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內職工的平均工資;
4、月工資按照勞動者應得工資計算,包括計時工資或計件工資,以及獎金、津貼、補貼等貨幣收入。職工工作滿12個月的,按實際工作月數計算平均工資。它還規定了工人月工資的下限。勞動合同終止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職工平均工資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按照當地最低工資標準計算;
5、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47條
2、什么情況下需要賠償?
1、如果用人單位單方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即用人單位無法律依據解除勞動合同(即“非法解除或者終止”),勞動者可以選擇:
(一)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
(二)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直接要求用人單位支付補償的。用人單位違法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勞動者選擇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無權要求用人單位支付賠償金。但是,勞動合同客觀上不能繼續履行的,仲裁員或者法官可以責令用人單位支付賠償金;
2、經濟補償一般是因公司違約、解除勞動合同而造成員工損失。但其補償是有一定限度的,并不是無限的。經濟補償存在于工人和雇主之間。一不小心就會造成損失。會導致雙方利益損失,因此需要根據法律規定的任務來確定。
3、經濟補償有哪些規定?
1、未按照勞動合同規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條件的;
2、未足額支付工資的;
3.未依法為職工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5、對勞動者采取欺詐、脅迫、乘人之危甚至暴力的行為;
6、根據員工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發給員工一個月的工資。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足六個月的,給予勞動者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職工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地的直轄市、設區的市人民政府公布的上一年度本地區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按照支付給職工的經濟補償標準執行。為職工月平均工資的三倍。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長不得超過十二年。
4.常見解雇風險及專家建議!
【風險提示】勞動保障涉及千家萬戶,與人民群眾切身利益密切相關。新用工模式下,人事管理、業務控制、工資結算等事項可能會由不同企業分拆處理,從而產生勞動用工問題。主體與法律的關系難以界定,使得勞動者維權更加困難。特別是農民工往往從事勞動時間長、勞動強度大、風險高、有毒有害的工作。此外,他們缺乏全面的保護,自身安全知識薄弱,維權難度加大。
針對勞動權益維護困難,勞動者可以通過以下方式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維權方式之一:談判
維權方式之二:調解
維權方式之三:仲裁
維權方式之四:訴訟
維權方式五:監督、舉報、投訴
維權之六:上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