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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沒有國家衛健委的熱心幫助,這個事情不知道什么時候才能得到解決!”由于醫生的疏忽,不但沒能治好病人的病,反而使病情更加惡化。患者李某多次索賠均無果。幸虧禹州市衛生健康委工作人員及時介入調解,最終醫院與李某達成和解。2022年9月5日上午,郭患者再次來到市衛健委調解室,在收到調解員李曉東的1萬元賠償后,感慨地說。
9月2日上午8點左右,禹州市衛健委信訪投訴科科長吳文杰一到上班就接到了該市一村民的投訴電話,稱衛生院因診治失誤而對涉事醫生產生偏見,要求挺身而出。解決。
面對言辭強硬、情緒激動的患者家屬,吳文杰一邊耐心詢問事情原委,一邊耐心安撫郭先生激動的情緒。據了解,2022年7月上旬,患者郭某在一次意外中手腕骨折,疼痛難忍。他立即來到衛生院進行檢查和治療。由于郭某手腕骨折,衛生院值班醫生診斷后采取了措施。治療方法是重置。本以為自己會很快康復,但接受治療后,郭先生的手腕仍然腫脹疼痛,沒有任何好轉。郭先生多次到衛生院檢查,醫生告知一切正常。
長期被疼痛困擾的郭某擔心病情會惡化,于是2022年8月中旬的一天,郭某前往市內一家醫院就診。檢查結果顯示,第一次治療時骨折部位未完全復位,導致畸形愈合。隨后,郭在市區醫院接受了第二次矯正手術。
此后,郭家人愈發憤怒,多次來到衛生院要求醫療過錯賠償。但醫院卻以各種理由推卸責任。郭家人憤怒地向禹州市衛健委投訴。
吳文杰了解情況后告訴他,可以向國家衛健委申請行政調解。郭家人得知國家衛健委能主持公道后,半信半疑,但語氣逐漸軟化,同意國家衛健委出面解決此事。吳文杰和專職調解員李曉東共同介入此事。經深入走訪調查,證實衛生院在處理郭患者病情時,值班醫生疏忽大意,未能給予充分治療。在隨后的后續檢查中,他也沒有履行自己的職責,導致郭的病情沒有得到及時有效的治療;郭某家屬得知真相后,要求醫院對郭某的損失進行雙倍賠償。
擁有多年行政調解經驗的吳文杰和李曉東并沒有立即進行面對面調解。而是分別為雙方做思想工作,避免患者家屬因情緒激動而在調解中陷入僵局。
調解員首先向院方解釋了《民法典》第7部分侵權責任的相關內容,并指出院方存在醫療過失,應當對郭某承擔過錯責任。隨后,他又來到郭某家中,認真聽取患者家屬的意見。調解員耐心細致的工作態度頓時拉近了患者與家人之間的距離,產生了信任。
接下來,雖然雙方同意坐下來談判,但未能就賠償金額達成一致。調解員并沒有放棄,耐心地向患者及家屬講解了《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賠償標準的相關專業知識。
2022年9月5日上午,調解員將雙方召集到衛健委調解室,繼續對雙方進行思想工作。經過四個小時的不懈努力,醫患雙方終于達成協議,醫院一次性賠償郭某的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共計1萬元。雙方當天簽署和解協議,一場因醫療失誤引發的醫患糾紛終于圓滿結束。(張利民·張昆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