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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離婚無法達成協議,或者孩子的撫養權和財產的分配無法統一,或者糾紛已經到了誰都不愿意處理對方的地步時,我們就會選擇訴訟離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夫妻一方請求離婚的,有關組織可以進行調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關系確實破裂,調解無效的,準予離婚。
當我們向法庭提起離婚訴訟時,通常需要花費很多時間。宣告離婚最短需要三個月,最長需要幾年。
從離婚訴訟到離婚判決生效,需要經過三個階段:
1.起訴階段{包括以下三個要點}
原告向法院提交起訴書、副本及相關證據。法院受理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并進行審查;它審查檢方是否遵守法律規定。作出受理、立案決定;否則,退回原告的文件、材料,并宣告不予受理。
2.防御階段
法院應當在決定立案后五日內將原告起訴書副本送達被告,并通知被告提交書面答辯狀;被告應當在收到人民法院送達的起訴書副本后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
3.法庭審理
該階段是離婚訴訟的實質性階段,主要包括{審查證據、查明案件事實、辨別是非、確認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
該方案包括以下程序:
1.起草投訴書;
2、為訴訟程序準備證據;
3.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交起訴書和證據;
4、法院作出是否受理訴訟的決定;
5、法院受理離婚案件后,在法定期限內將起訴書副本發送給對方;
6、法院安排開庭并向當事人發出傳票;
7、審理:雙方可委托律師或其他專業人士代理訴訟書面離婚);
8、法院根據原告的訴訟要求和雙方提交的證據,就是否準予離婚、財產如何分割、子女撫養問題如何解決等作出裁決。
離婚訴訟費用
離婚訴訟費是法院向申請離婚的當事人收取的費用。根據法律規定,訴訟費用一般由原告預繳,敗訴方承擔。
每宗離婚案件收費50元至300元。涉及財產分割且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
離婚訴訟無需額外付費;超過20萬元的按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