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網
為什么過了影響期還受影響——上級對下級負責,組織對干部負責,只有干部才能對事業負責
春天來了,但李進心里的冬天似乎還沒有過去。
2016年1月,因下屬單位未經充分調查就批準立項,引發群眾集體上訪和媒體廣泛關注。作為分管領導,時任縣城管局局長李進被問責并受到行政警告。
根據相關規定,行政警告處分的影響期限為6個月。不過,對李進的影響卻遠遠超出了這個時期。2016年底,在評選全市優秀共產黨員時,他的提名被否決;評選2017年市5月1日勞動模范時,提交材料被拒;2017年8月,縣委提名他從城管局晉升某服務處處長,材料上報市后被退回。原因是他身上有受過懲罰的“污點”。
李進的處境是很多受過處分的干部面臨的困境。采訪中,多位組織部負責同志坦言,與普通同志相比,受過處分的干部查處用人確實更加謹慎。
從字面上理解,相關法律法規之所以規定影響期,是指在此期間內,受到處分的黨員干部享受優先評價、職務晉升等權利將受到限制。也就是說,只要超過了這個期限,就不會再受到影響,除非違反了相關規定。那么為什么情況并非如此呢?對此,記者采訪了多位黨政領導和各級組織部門負責同志,總結了他們關心的五點主要問題。
一是害怕輿論壓力。首先對干部的評價,尤其是提拔重用,本身就是一個引起廣泛關注的敏感話題。如果對象是受過處分的干部,那么提名推薦人就會面臨更多質疑,比如他是否與這個人是同一個人。干部之間有哪些特殊關系?一位市委書記坦言,他本人就因為這個問題受到了上級的詢問。
第二是害怕被燒傷。雖然干部受到處分的原因多種多樣,但總的來說,過錯在先。那么,誰能保證自己不會再犯類似的錯誤呢?去年7月,有媒體曝出,湖北省黃石市交通運輸局縣處級干部、陽新縣委原書記童金波因違紀被開除后復出,但不久又被開除。而一旦出現這種情況,提名推薦他的領導也可能會被追究責任。
三是害怕違規。多位負責人告訴記者,目前對處分干部的使用大多是基于原則和宣傳要求,沒有明確具體的制度規定。本著多做不如少做的原則,一些地方對受處分的干部的使用采取回避態度。
四是怕影響工作。在很多人看來,受處分是一種污點,領導干部的威信可能會因此大打折扣。那么,他是否敢于管理其他人,其他人是否服從他的管理,這些問題都直接關系到工作能否順利進行?
5.害怕誤導。很多人認為,黨的十八大以來黨風作風明顯好轉的根本原因是從上到下嚴格指示,對觸碰紅線的黨員干部紀律的缺失經常受到指責。但如果這些受到處分的人能夠在影響期過后提拔再就業,是否會導致方向錯誤,使黨員干部不再認真對待黨紀政政處分或組織處理?
應該說,這些擔憂都不同程度地成為被處分干部身上的“標簽”難以摘除的重要原因。
“敢不敢揭這個‘標簽’,歸根結底還是要看責任。”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地級市委書記告訴記者,去年全市干部調整中,有20名受過處分的干部提拔再聘,占干部總數的四分之一。已受到懲罰并被分配。
“關鍵是要有支持?!辈稍L中,他拿起手機,翻出幾條短信給記者看。這些短信來自市級機構或部門的負責人,他們與他們從早到晚都有不定期的工作交流。有的匯報工作進展,有的談思想混亂。“他們中很多人都是‘歸來’干部,正是因為我充分了解,我才敢在組織面前為他們做擔保。”他說。
不過,這位領導干部也坦言,當地經濟發展落后、人才難以招攬的現實,大大減輕了此舉給他帶來的壓力。因此,他還建議,要加強頂層設計,從制度層面進一步規范影響期后處分干部的使用。這樣,只有上級對下級負責、組織對干部負責,干部才能對事業負責。
對此,一些地方已經采取了破冰措施。
2018年8月山東省紀委、省委組織部下發的《關于激勵干部擔當作為實施容錯糾錯的辦法(試行)》號明確,按照“第一表”辦理的,除另有說明外,一律不納入黨風廉政建設評估、年度評估、綜合評估、預評估。優秀干部選拔任用、職稱晉升、黨風廉政意見反饋、黨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后備干部任職資格不受影響;如果按照“第二種形式”處理,影響期屆滿,各方不受影響。各方面表現突出的干部,在干部選拔任用上不受影響,要大膽使用。
記者在采訪中發現,在影響期滿后檢查使用過程中不再受到影響的黨員干部中,最先“解脫”的是因問責而受到從輕處罰的人。遼寧省在2016年換屆選舉中明確,如果追究領導責任,對使用第一表、第二表的人員進行處罰,不影響其提名。2018年6月遼寧省印發《關于激勵干部新時代新擔當新作為的實施意見》號文進一步明確,“責任干部影響期內的實際表現要作為管理的重要參考,對認識深刻、整改到位、表現突出、群眾認可的,充滿后不會影響使用?!?/p>
“洗碗次數多的人洗碗也多?!币晃秽l鎮干部告訴記者?;鶎痈刹勘蛔肪控熑问呛艹R姷氖虑?。他受到的問責處罰是不可避免的。2017年夏天,上級要求某道路建設工程必須限期完成。但如果按照正常程序提交有關部門審批,那就晚了。無奈,他們只好一邊申請審批一邊推進項目,卻被衛星航拍發現。結果,他作為分管領導受到黨內警告和處分。
他說,上有千線,下有針。越接近基層,問題就越多。由此,他認為,大膽使用能夠真誠悔罪、積極改正錯誤的干部,并受到問責處罰,也釋放出強烈信號,激勵黨員干部勇于擔當、創新作為、思想創新。減輕基層干部負擔。(《中國紀檢監察》雜志社記者施艷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