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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酒駕駛是指在酒后完全或者部分喪失意志的狀態下駕駛機動車的交通違法行為。血液中酒精含量每100毫升20毫克以上即為醉酒駕駛,血液中酒精含量達到80毫克以上即為醉酒駕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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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酒駕駛機動車會受到什么處罰?
律師答復:
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予以約束直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無法取得新的機動車駕駛證。醉酒駕駛、操作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予以約束直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后,不得駕駛、操作機動車。機動車。醉酒駕駛機動車造成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并處終身不得再次領取駕駛證。
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的,屬于危險駕駛罪,處拘役,并處罰金。
律師補充道:
醉酒駕駛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第一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造成交通事故并對事故負全部或者主要責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構成其他犯罪的;
血液酒精含量達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
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行駛;
駕駛載客商用機動車;
嚴重擁擠、超載、超速駕駛,駕駛無駕駛資格的機動車,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號牌等嚴重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的行為;
逃避公安機關合法檢查,或者拒絕、阻礙公安機關合法檢查,尚不構成其他犯罪的;
曾因醉酒駕駛機動車受過行政處罰或者刑事追訴的;
其他可能導致從重處罰的情形。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拘役,并處罰金:
追逐競跑,情節惡劣的;
醉酒駕駛機動車的;
從事校車業務或者客運,載客嚴重超過額定載客人數,或者行駛速度嚴重超過規定時速的;
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定運輸危險化學品,危害公共安全的。
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對前款第項、第項行為負有直接責任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刑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